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411.“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表对许多人来说,属灵生命因着对圣言真理的歪曲而灭绝。“死了许多人”表示属灵生命的灭亡;因为人出于属灵生命而被称为“活着”,若出于脱离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他就被称为“死了”;“因水变苦”表示因着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水”是指圣言的真理(参看409节)。“苦”之所以表示歪曲,是因为苦艾的苦味,而“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410节)。
基督徒所拥有的属灵生命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唯源于圣言的真理,因为这些真理里面有生命;但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人照着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来理解和看待它们时,他里面的属灵生命便被熄灭了。原因在于,圣言与天堂相通,因此当人阅读圣言时,其中的真理便往天上升,粘附或联结到真理上的虚假则朝地狱走。 结果就造成了撕裂,圣言的生命就这样被熄灭了。不过,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通过圣言确认虚假的人身上,而非那些未如此确认的人身上。我见过这种撕裂,听到那声音像是木头被炉灶的火烧裂的声音。
在以下经文中,“苦”也表示歪曲:
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以赛亚书5:20)
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喝浓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9)
被吃的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启示录10:9,10)所表相同。还有:
他们到了玛拉,不能喝那里的水,因为水苦;耶和华指示他一块木头,他把木头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出埃及记15:23-25)
在圣言中,“木”表示良善。以下所表相同:
野葫芦被切在汤里,先知的门徒因此大叫,锅中有致死的毒物。以利沙把面撒在锅中,就没有毒了。(列王纪下4:38-41)
“面”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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