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398.启8:7.“第一位天使吹号”表审查并显明那些内在陷入唯信者当中的教会状态的品质。“吹号”表示审查并显明(397节)。“第一位天使吹号”之所以表示审查并显明那些内在陷入唯信者当中的教会状态,是因为吹号的行动在“地上”生效;第二位天使吹号的行动在海里生效;在整卷启示录,“地”与“海”一同被提及时,就表示整个教会;“地”表示由那些处于教会内在之人所构成的教会,“海”表示由那些处于教会外在之人所构成的教会;因为教会有内在和外在之分;神职人员在内在,平信徒在外在;或那些深入学习其教义,并通过圣言证实它们的人在内在,未如此行的人在外在。
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地”和“海”就表示这二者:
叫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启示录7:1)
不可伤害地、海。(启示录7:3)
天使从天降下,右脚踏海,左脚踏地。(启示录10:2;10:5,6)
我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启示录13:1,11)
称颂那创造天、地、海的。(启示录14:7)
第一位天使把碗倒在地上,第二位天使把碗倒在海里。(启示录16:2,3)。
“地”和“海”表示教会的内在和外在,因而表示整个教会,因为在灵界,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看上去住在干地上,而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看上去则住在海里;不过,这些海只是源于他们所在的一般真理的表象。“地”表示教会(参看285节);“世界”也是(5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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