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388.启8:1.“羔羊揭开第七印的时候”表主审查教会的状态,因而审查那些在其属灵国度之人的生命状态,就是那些处于仁及其信的人,在此是指那些陷入唯信的人。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本章以灵义来理解的一切细节明显看出来。因为本章直到第十六章论述的是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或那些具有对邻之爱并因此具有聪明的人,如前所述(387节)。不过,由于如今他们将对邻之爱说成“仁”,将聪明说成“信”;而此处不是审查那些具有仁并因此具有信的人,因为这些人都是天上的居民,所以此处审查的是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唯信也是与仁分离之信,因为两者没有结合(参看417节)。 “揭开封印”表示审查生命的状态,或也可说,审查教会的状态,并因此审查生命(参看295,302,309,317,3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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