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380

380.启7:15.

380.启7:15.“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昼夜在祂殿中事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他们在主面前,照着在其教会中从祂所接受的真理一直过着忠信的生活,并且主不断在他们的真理中赐下良善。“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表示他们在主面前;“昼夜侍奉祂”表示照着从祂所接受的真理,也就是诫律一直过着忠信的生活。“事奉主”并非表示别的;“在祂殿中”表示在教会中(191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示主不断在他们从祂所接受的真理中赐下良善。“住在他们中间”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事奉”论及真理。这一奥秘如今要被揭示出来,即:主与教会的婚姻在于:主以爱之良善流入天使和世人,天使和世人在真理中接受祂或祂的爱之良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由此成就,该婚姻就是教会本身,并在他们当中变成天堂。这就是主的流注和对祂接纳的性质,因此主注视天使和世人的前额,他们通过眼睛仰望主;因为前额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源自这良善的真理,因此,真理通过结合变成良善的真理。主以真理流入天使和世人,不像以良善流入他们;因为它是间接从良善流入,如同光从火发出,被他们以认知来接受,并且只有他们践行真理时才会以意愿来接受。对那些在天上和地上接受它们的人来说,这就是从主而来的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揭开这个奥秘,是叫人们知道当如何理解“主不断在他们的真理中赐下良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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