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358.启7:7.“以萨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生活良善。在至高意义上,“以萨迦”表示真理的神性良善和良善的真理;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天的婚姻之爱,也就是对良善与真理的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奖赏;但此处“以萨迦”表示生活的良善,因为他在这组中排行第三,无论在哪一组,第三个都表示由前面两个所产生的终端,如同出于原因的结果;以及出于“西缅”所表示的属灵之爱,就是对邻之爱的结果通过“利未”所表示的对真理的情感产生生活的良善,也就是“以萨迦”。 “以萨迦”的确因“价值”(创世记30:17,18)、从而因“奖赏”得名,生活的良善就拥有奖赏在里面。在摩西对他的祝福中,“以萨迦”也表示此类事物:
西布伦哪,你出外可以欢喜。以萨迦啊,在你帐棚里可以快乐。他们要召集万民到山上,在那里献公义的祭,因为他们要吸取海里的丰富,并沙中所藏的珍宝。(申命记33:18-19)
不过,在他父亲以色列对他的祝福中(创世记49:14,15),“以萨迦”则表示寻求功德的生活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63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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