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339.启6:16.“向山和磐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表通过虚假,以及源自邪恶的虚假而对邪恶的确认,直到他们不承认主的任何神性。“山”表示对邪恶的爱,因而表示邪恶(336节);“岩石”表示信之虚假;“倒在他们上,把他们藏起来”表示防御来自天堂的流注;由于这种防御通过以虚假和源自邪恶的虚假确认邪恶而实现,故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表示他们不再承认主的任何神性;“坐宝座的”表示主的神性,一切事物皆由此而来;“羔羊”表示在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291节);主在这二者(即神性和人身)方面都在宝座上,如前所述。经上之所以说“躲避祂的面目和忿怒”,是因为所有在洞穴和岩石里的人都不敢迈出一步,甚至不敢伸出一根手指头,这样做会遭受痛苦和折磨。这是因为他们仇恨主,恨到都不能提祂的名字;主的神性气场充满万有,若不通过以虚假和源自邪恶的虚假来确认邪恶,他们就无法摆脱这种气场;邪恶的快乐促使这一切发生。
何西阿书中的这段经文的含义也一样:
他们必对大山说,遮盖我们,对小山说,倒在我们身上。(何西阿书10:8)
还有路加福音中的:
那时,他们开始对大山说,倒在我们身上;对小山说,掩藏我们。(路加福音23:30)
从字面上看不出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不过,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显现在灵义中:当实施最后审判时,那些处于邪恶并渴望处于良善的人一开始会经受艰难;而那些以虚假确认自己的邪恶之人则不会经受如此的艰难,因为这后一种人以虚假掩盖邪恶,而前者则将自己的邪恶坦露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就无法承受神性流注,这一点可见于下文。他们所冲进的山洞和洞穴都是对应。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