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300

300.“并有冠冕赐

300.“并有冠冕赐给他”表他争战的标志。“冠冕”之所以表示争战的标志,是因为古时君王戴冠冕参战。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部分从撒母耳记明显看出来:
有一个人向大卫讲起扫罗,当扫罗在战斗中快要死时,他取了扫罗头上的冠冕,还有他臂上的镯子。(撒母耳记下1:10)
又可从论到拉巴城的王和大卫的话明显看出来(撒母耳记下12:29,30)。由于试探是殉道者所经受的一种属灵争战,所以他们被赐予冠冕,作为争战的标志(103节)。由此明显可知,此处的“冠冕”表示他们争战的标志;故经上接下来说“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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