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291.“但愿祝福、尊贵、荣耀、权能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世世无穷”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并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以及神性大能自永恒就在主里面,因而在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并通过祂而在那些身处天堂和教会的人里面。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祂进入时间,取了人身,为要救赎和拯救人类(参看281节)。因此,“坐宝座的”表示永恒之主,被称为父;“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也就是子。由于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他们为一,故显而易见,这二者,或“坐宝座的和羔羊”都表示主。由于他们为一,故经上还说“羔羊在宝座中间”(启示录5:6;7:17)。当论及主时,“祝福”是指在祂里面并通过祂而在那些身处天堂和教会之人里面的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参看289节)。“尊贵、荣耀”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249节);当论及主时,“权能”表示神性大能,这是显而易见的。所有这些都是主的,这一点从以下但以理书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各民、各族、各语言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不能废去,他的国永不灭亡。(但以理书7:13-14)
“亘古常在者”是指永恒之主,这一点从以下弥迦书经文明显看出来: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祂的根源从亘古,从往古之日就有。(弥迦书5:2)
还有以赛亚书中的经文: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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