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232

232.“又有虹围着

232.“又有虹围着宝座,好像绿宝石”表主周围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表象。灵界有各种各样的彩虹,有的看上去具有各种色彩,和世上的一样,有的只有一种色彩。此处即为单色彩虹,因为经上说它“好像绿宝石”。这种表象就在主的周围,因为经上说它“围着宝座”;在主的周围也就是在天使天堂中。环绕主的神性气场来自祂的神性之爱,同时来自祂的神性智慧。当它在天堂被代表时,在属天国度显为红色,就像红宝石;在属灵国度显为蓝色,就像蓝宝石;在属世国度显为绿色,就像绿宝石。无论在何处,它都具有无法言喻的光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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