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198

198.“你要写信给

198.“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天使说”表示写给并涉及教会中那些时而出于自己,时而出于圣言相信,并以这种方式亵渎神圣事物的人。不过,有必要先说说这些人。在教会中,有那么一些人既相信,又不信;如,有一位神,圣言是神圣的,有永生,以及许多其它属教会及其教义的事;他们仍不相信。当处于属世感官时,他们就信;当处于属世理性时,他们就不信;因此,当处于外在,因而与其他人来往并交谈时,他们就信;当处于内在,因而不与其他人来往,只是自言自语时,就不信;论到这等人,经上说他们“也不冷也不热”,主要把他们“从口中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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