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189.“免得人夺去你的冠冕”表免得智慧消亡,永恒福乐就出自智慧。人的智慧从主来自藉由真理的良善,并非来自其它源头。人之所以通过这些拥有智慧,是因为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是藉着它们,主是智慧本身。因此,当人不再践行真理,也就是不照真理生活时,他所具有的智慧就会消亡,因为这时,他不再热爱智慧,从而不再爱主。“智慧”是指属灵事物上的智慧。其它事物上的智慧源出于此,如同来自一个源泉。其它事物上的智慧就是所谓的聪明,而知识又经由聪明而来,通过认识真理的情感而存在。“冠冕”表示智慧,因为对人而言,智慧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因而给他戴上冠冕。“王冠”并非表别的,因为“王”在灵义上是指神性真理(20节),一切智慧皆来自神性真理。
在以下经文中,“冠冕”也表智慧:
我要叫大卫的角在那里发生,但他的冠冕要在头上发光。(诗篇132:17-18)
耶和华将耳环戴在你耳朵上,将华冠戴在你头上。(以西结书16:12)
这是说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教会的教义,故“华冠”就是出于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智慧。
到那日,万军之耶和华必作祂余剩之民的荣冠华冕。(以赛亚书28:5)
这些话论及主,因为经上说“到那日”;祂所是的“荣冠”是指智慧,“华冕”是指聪明;“余剩之民”是指与主的教会同在的人。
这些经文中的“华冠”和“冕旒”,以及“亚伦冠冕上的金牌”,也就是所谓的“花冠”(coronet)所表相同,即以赛亚书(62:1, 3),出埃及记(28:36, 37)。以下经文中的也一样:
你要对国王和王后说,要自己谦卑,坐在下边。因你们的头巾,就是你们的华冠,已经脱落了。(耶利米书13:18)
我们心中的快乐止息,我们头上的冠冕掉下来。(耶利米哀歌5:15-16)
他剥去我的荣光,摘去我头上的冠冕。(约伯记19:9)
你将所膏的冠冕丢在地上。(诗篇89:39)
在这些经文中,“冠冕”皆表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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