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187

187.“看哪,我必

187.“看哪,我必快来”表主的到来,然后通过他们所形成的新教会。主在此之所以说“看哪,我必快来”,是因为上句经文是说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也称为主的再临,如马太福音:
门徒对耶稣说,你来和时代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24:3)
“时代的末了”就是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的教会末期。“看哪,我必快来”也表示新教会,因为最后审判之后,教会便由主建立;该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那些通过主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将进入这个教会,这话就是对他们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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