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158.“你要警醒”表要持守真理并照真理生活。在圣言中,“警醒”并不表示别的。因为凡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就像一个从睡梦中醒来,变得警觉之人。而凡不持守真理,只知敬拜的人,则像一个睡梦中的人。属世的生命就本身而言,或若缺乏属灵的生命,无非就是一场睡眠。反之,属世的生命若含有属灵的生命,就是警觉的。这种生命只能真理而非其它方法才能获得,当人照真理生活时,这些真理就在它们自己的光明和白昼中。这就是以下经文中“警醒”所表示的: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主什么时候来到。(马太福音24:42)
主人来了,发现这些仆人警醒,他们就有福了。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路加福音12:37, 40)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恐怕他忽然来到,发现你们睡着了;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也是对众人说,要警醒!(马可福音13:35-37)
新郎迟延的时候,童女都打盹睡着了,愚拙的来说,主啊,给我们开门;主却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要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13)
由于主的到来被称为“早晨”(151节),并且那时真理被打开,就有了光,故那时就称为“初更时分”(耶利米哀歌2:19);主则被称为“守望的圣者”(但以理书4:13)。以赛亚书也记着说:
你的死人要活过来;住在尘埃的啊,要醒来。(以赛亚书26:19)
未处于真理之人的状态被称为“打盹”、“睡着”。这一点可见于相关经文(耶利米书51:39, 57;诗篇13:3; 76:6;路加福音8:2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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