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123

123.“除了那领受

123.“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表它不向任何人显现,因为它被铭刻在他们的生命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不是被刻在他们的记忆中,而是被刻在他们的生命里(参看121, 122节)。凡唯独刻在生命里,而非记忆中的,不会向任何人显现,连他们自己也看不见。只是当听闻和阅读真理时,他们能发觉它是不是真的,以及什么是真的。因为其心智的内在甚至向主敞开,主就在他们里面,洞悉一切,故主也叫他们仿佛凭自己看见。不过,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知道,他们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看见真理。由此明显可知,所有这一切,即“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是什么意思,其总的含义是:他们若阅读圣言,从中吸取教义真理,并靠近主,将会成为第三层天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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