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120.“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表智慧,同时行为中属天之爱的良善的归给,因而主与那些作工之人的结合。那些具有善行,同时将教义真理与行为相联结的人所享有的“隐藏的吗哪”是指诸如第三层天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隐藏的智慧。因为这些天使在世时既具有善行,同时也具有教义的真理,故在智慧上远远胜过其他天使,享有隐藏的智慧,因为这智慧铭刻在他们的生命中,而非完全存于记忆。因此,他们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谈论教义真理,而是行出来。他们之所以行出来,是因为别人一谈起真理,他们就会明白,而且还看到它们。爱之良善就归给他们,主与那些将教义真理与善行相联结的人结合,并以此在其良善中赋予他们智慧,这就是“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这一点可通过主的这些话得以证实: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31-51)
由此可见,若他们唯独靠近主,主自己就是那将在他们行为中的“隐藏的吗哪”。或说“主”,或说“属天之爱的良善”,或说“属天之爱的智慧”,意思都一样。不过,这是一个奥秘,只要心灵被俗事的云层遮蔽,这奥秘就很难进入任何人的属世观念。但当心灵平静下来,处在阳光之中,它就会进入。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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