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100

100.“叫你们被试

100.“叫你们被试炼”表利用虚假和他们争战。之所以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属灵的试探就是魔鬼与主为占据人而争战。魔鬼或地狱把他的虚假引出来,并予以指责和定罪。而主却将真理引出来,将人引离虚假,把他解救出来。显现给人,如同在他自己里面的,正是这种争战,因为争战来自与他同在的恶灵,被称为“试探”。我从亲身经历得知,属灵的试探不是别的。因为我在试探中曾看到引发试探的魔鬼,还看到从解救我的主那里来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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