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宇宙星球 #75

75.在木星,灵人能

75.在木星,灵人能与人说话;但反过来,人不能与灵人说话。人在接受教导的时候,只说一句话,他不再这样做了。他不可告诉任何人有一个灵人曾与他说话;否则,他以后会受到惩罚。当这些木星灵与我在一起时,他们一开始以为他们与自己星球的人在一起;但当我反过来和他们说话,并且他们看见我正想着公布这些事,因而告诉其他人我的经历,而这时他们没有被允许惩罚并教导我时,他们意识到他们与另一个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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