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150.当我问他们愿不愿意看看我们地球上的某些场景,他们可以透过我的眼睛做到这一点(参看135节)时,他们先是回答说不能,后来又说不想;因为他们只会看到世俗和物质事物,也就是他们尽可能从思维中剔除的物体。不过,仍有一些宏伟的宫殿展现在他们面前,就像我们地球上国王和君王的宫殿。这类景象能如此生动地展现在灵人面前,以致他们仿佛完全身在其中。但来自这个星球的灵人却对它们视而不见,称其为大理石雕像;然后告诉我说,他们有比这更宏伟的宫殿,就是他们的圣殿,但不是石头建的,而是木头建的。当有人对他们说,这些仍是世俗的时,他们回答说,它们不是世俗的,而是属天的;因为当他们看到这些时,充满他们脑海的,不是世俗的观念,而是属天的观念;他们相信自己死后在天堂还会看到类似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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