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125.凡不知道天堂奥秘的人无法相信人竟然能看到如此遥远的星球,并讲述通过感官经历所获知有关它们的任何事。但要让他知道,自然界的空间、距离,以及由此而来的移动,就其起源和第一因而言,是内层状态的变化;对天使和灵人来说,正是这些变化决定了空间和距离的表象。从一个状态转变到另一个状态就会赋予他们从一个地方到另一地方,从一个星球到另一个星球,甚至到位于宇宙边缘的星球的表象。人的灵也能如此转变,而他的身体仍留在原处。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被允许作为一个灵与灵人交往,同时作为一个人与世人交往。感官人无法理解人能在灵里旅行,因为他受制于时空,并以这些术语来衡量他的移动。在来世,位置的移动、前进和变化是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但它们仍向灵人和天使显现为真实的位置变化(AC 1273-1277, 1377, 3356, 5605, 1073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