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最后的审判 #57

57.我与天主教徒谈

57.我与天主教徒谈论交给彼得的钥匙,问他们是否认为主掌管天地的权柄真的转交给彼得。由于这是他们宗教的根基,所以他们强烈坚持这一点,说那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圣经说得清清楚楚。但当我问他们是否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也就是圣言在天堂的意义时,他们起初说他们不知道,后来又说他们会询问;询问时,他们被教导,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确有一个灵义,这灵义不同于字义,如同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他们还被教导,圣言中的人名在天上都不会提及,或说具有这种含义,相反在那里会被理解为某种属灵事物。最后,他们被告知,圣言中的“彼得”是指来自仁之良善的教会的信之真理,与彼得一同提及的“磐石”也是这个意思,因为经上说: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给了彼得任何权柄,而是说给了良善所产生的真理;因为在天堂,一切权柄都属于良善所产生的真理,或通过真理行动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所以一切权柄皆属于主。听到这番话,他们很愤怒,想知道这些话里面有没有灵义。于是,他们被赐予天上的圣言,在这圣言里面没有属世意义,只有属灵意义,因为它适合天使,而天使都是属灵的。关于天上有这样一部圣言,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59-261节)。当他们阅读这圣言时,分明看到这圣言并未提及彼得,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主的、良善所生的真理。看到这个,他们愤怒地弃绝了这圣言;若不是立刻被抢过来,这圣言几乎被他们用牙齿撕成碎片。因此,他们虽不情愿,却也信服,这权柄唯独属于主;它决无可能属于任何人,因为它是神性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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