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416.主的国是要在最高层级上被爱的邻舍,因为主的国是指全世界的教会,被称为圣徒的团契;它也是指天堂。因此,爱主国的人,爱全世界所有承认主,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他也爱天堂里的所有人。那些爱主国的人爱主胜过一切,因而比其他人更处于对神的爱,因为天上和地上的教会是主的身体,教会成员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因此,对主国的爱就是在其完全中的对邻舍的爱;因为那些爱主国的人不仅爱主胜过一切,还爱邻如己。对主的爱是一种普遍的爱,因而渗透到属灵生活的一切细节或方方面面中,也渗透到属世生活的一切细节或方方面面中。这是因为对主的爱住在人里面的最高事物中,最高事物流入较低事物,并给它们带来生命,就像意愿流入整个意图,并由此流入行为,理解力流入整个思维,并由此流入言语一样。因此,主说:
你们要先求神的国和祂的义,这一切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天国就是主的国,这一点从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所有人民、民族和舌头都必拜祂。祂的权柄是时代的权柄,是不能废去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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