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真实的基督教 #36

神性本质,即神性之爱

神性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

36.我们区分了神的存在和神的本质,因为神的无限和神的爱是有区别的,无限适用于神的存在,爱适用于神的本质,因为如刚才所述,神的存在比神的本质更普遍,正如神的无限比神的爱更普遍。因此,无限一词是一个适用于神的本质和属性的形容词,这些本质和属性都被称为无限。因此,论到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我们说,它们都是无限的;不是因为神的存在先于祂的本质而存在,而是因为它作为附属物进入祂的本质,与它一致,并决定、形成,同时提升它。和前面的部分一样,本章的这一部分将按以下顺序来论述:

(1)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两者构成祂的本质。

(2)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

(3)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即在自己的生命。

(4)爱和智慧在神里面合一。

(5)爱的本质就是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并从自己那里使他们幸福,或说从自己那里祝福他们。

(6)神性之爱的这些要素或属性就是创造宇宙的原因,也是维护宇宙的原因。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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