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真实的基督教 #129

129.主愿意受试探

129.主愿意受试探,甚至直到十字架受难,因为祂是本质上的先知;以前先知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因此他们以各种方式代表教会的状态,其中一些状态是不义、艰难或痛苦、可憎或卑鄙的,这些代表是神吩咐他们的。但由于主是圣言本身,所以作为本质上的先知,祂以十字架受难来代表犹太教会如何亵渎圣言。对此,可以补充另外一个原因,即:祂由此可以在天堂被承认为两个世界的救主;因为与祂的受难有关的一切都表示与对圣言的亵渎有关的东西;天使属灵地理解它们,而教会之人属世地理解它们。主是本质上的先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主说,一个先知,除了在自己的家乡和自己的家之外,没有不受尊敬的。(马太福音13:57; 马可福音6:4; 路加福音4:24)

路加福音:

耶稣说,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宜的。(路加福音13:33)

又:

惧怕抓住了众人,他们赞美神,说有大先知在我们中间兴起来了。(路加福音7:16)

马太福音:

他们论到耶稣说,这是拿撒勒的先知。(马太福音21:11; 约翰福音7:40, 41)

申命记:

一位先知要从弟兄中间兴起,他们要听从祂的话。(申命记18: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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