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115.(1)救赎本身就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并通过这种方式预备一个新的属灵教会。我可以完全肯定地说,这三件事就是救赎,因为如今,主也正在完成一场救赎,这场救赎,连同那时所完成的最后审判,始于1757年。从那时起直到现在,这场救赎一直在继续,因为现在是主第二次降临的时候,一个新教会即将建立;除非先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否则这是不可能的。我被恩准看到了这一切,故可以描述地狱是如何被征服的,新天堂是如何被建立和有序安排的;但描述将需要一整卷书。不过,在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一本小著中,我已经阐明了最后的审判是如何进行的。救赎就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建立一个新教会,因为没有这些运作,没有人能得救。此外,它们是按顺序进行的:在一个新的天使天堂能形成之前,地狱必须先被征服;而在一个新教会能在地上被建立之前,这个新的天使天堂必须先形成;因为世人与天堂天使或地狱灵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们在心智的内层上为一。本书的最后一章,就是详细论述时代的完结、主的降临和新教会的地方(TCR 753-791节)将解释这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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