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圣治 #49

49.我知道许多人会

49.我知道许多人会对自己说:人如何能在理性的更深层次上明白与时空无关的某种东西呢?人如何能明白这种东西不仅存在,还是全有,是一切事物的真正源头呢?但请深入思考一下,想想爱或爱的任何情感,智慧或智慧的任何感知,甚至思维,是否在时空之中呢?你会发现,它们都不在时空之中。既然神性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那么可知,不能想象神性在时空之中,也不能想象无限在时空之中。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请认真思考一下,你的思维是否在时空之中。假如你持续思考了十或十二小时,这段时间难道不可以像一两个小时,或也可以像一两天吗?表面持续的时间取决于产生思维的情感状态。如果你感到快乐,并且没有意识到时间的流逝,那么这十或十二小时的思考时间似乎不足一两个小时;但是,如果你感到悲伤,并且意识到时间的流逝,那么情况正好相反。由此清楚可知,时间只是一种表象,这种表象取决于产生思维的情感状态。这同样适用于关于空间距离的思维,无论行走时的距离,还是旅行时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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