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310.本节经文(创世记3:24)的每个字都蕴含着如此众多的最深奥秘,以至于把它们阐明是不可能的。这些奥秘涉及那些在大洪水中灭亡之人的性情,他们的性情完全不同于生活在大洪水之后的人的性情。简言之,他们的第一代祖先,就是构成上古教会的人,是属天人,故拥有被植入他们的属天之种;因此,他们的后裔拥有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种子在自己里面。这种子因其属天的源头而具有这种性质,爱主宰整个心智,使它成为一体。因为人的心智由两部分构成,即意愿和理解力。爱或良善属于意愿,信或真理属于理解力。上古之人从爱或良善感知属于信或真理之物,所以他们的心智是一体。拥有一个属天源头的种子有必要留在这个种族的后裔当中;对这些后裔来说,背离真理与良善是极其危险的,因为他们的整个心智会变得如此败坏,以致它在来世几乎不可能恢复。
而那些没有属天之种,只有属灵之种在里面的人,如大洪水之后的人,以及现在的人则不然。他们没有爱,因而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里面,只能被赋予信或对真理的理解。他们能通过信或对真理的理解被引入某种程度的仁爱,但却经由不同的途径,即经由被主植入并通过关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和由此产生的良善所获得的良心被引入。因此,他们的状态完全不同于大洪水之前的人的状态。关于这种状态,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398节)。这些就是现代人完全不知道的奥秘,因为现代人不知道什么叫属天人,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属灵人,更不知道人的心智和生命的性质,以及随之而来的死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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