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1

571.“他们原是预

571.“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表示不断处于状态。这从“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的含义清楚可知,“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是指不断处于状态,也就是剥夺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的状态,这由接下来的话来表示,即“要杀人的第三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日”、“月”、“年”表示生命的状态,无论总体还是具体,故“预备好了”这些时期表示不断处于这种状态。“时”、“日”、“月”、“年”不是指小时、天、月、年,因为在灵界,时间不是划分为这些时间间隔。事实上,天使天堂从中获得光和热的太阳,不像自然界的太阳表面上那样移动;因此,它不是造成年、月、日或时的原因。相反,灵界的时间是按生命的状态来划分的,尽管它们像自然界的时间那样彼此交替。至于这些是什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那里论述了天堂的太阳(HH 116–125节);天堂天使的状态变化(HH 154–161节);天堂的时间(HH 162–169节)。由此可见,天使“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表示不断处于接下来所论述的状态。“时”表示状态,“日”、“月”、“年”也是,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但在此引用这些经文太冗长了。然而,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天堂与地狱》关于时间的说明,以及从《属天的奥秘》一书清楚看出来:在圣言中,“时间”不是指时间,而是指生命的状态(AC 2788, 2837, 3254, 3356, 4814, 4901, 4916, 7218, 8070, 10133, 10605节)。“时间”之所以表示状态,是因为灵界没有一天当中被称为早晨、中午、傍晚和夜间的固定时间,也没有一年当中被称为春、夏、秋、冬的固定时间,同样没有如我们世界上那样的光暗和热冷的变化,取而代之的是在爱与信方面的状态变化;从这些不可能有对我们的时间所划分的时间间隔的概念,尽管那里的时间像自然界的那样行进(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1274, 1382, 3356, 4882, 6110, 7218节)。由于天使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始终在它的升起之处,不像我们世界的太阳表面上那样转动,并且对天使和灵人来说,只有状态的变化照着他们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而存在,所以时间对应于状态的变化,并表示它们(《属天的奥秘》,4901, 7381节)。因此,天使和灵人的思维没有时间的概念,这对世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属天的奥秘》,3404节)。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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