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0.启9:15.“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表示基于谬误推理的自由。这从“四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捆绑在幼发拉底河的“四位天使”是指基于属于感官人的谬误、以前不被接受的推理(参看AE 569a节);由此可知,“他们被释放”表示现在基于谬误推理的自由。现在之所以有这种自由,是因为感官人只基于诸如他在世上亲眼看到的那类事物来推理;而他声称,那些在这些事物之内和之上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因为他没有看到它们。这就是为何他要么否认,要么不相信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它们在他的思维之上,还因为他将一切事物都归因于自然界。感官人就这样独自思考,或在他的灵里思考,而在世人面前则不然,因为在世人面前,他出于他的记忆说话,甚至从圣言或教会的教义谈论属灵事物;他所说的话就像属灵人所说的话。这就是教会之人在教会末期的状态;尽管他们能将他们貌似从一个属灵源头所说或所宣讲的话拼凑在一起,但这一切仍是从他们的灵所在的终端感官层发出的,而当终端感官层独自一人时,它就推理反对这些事物,因为它基于谬误,因而基于虚假推理。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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