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67

567.“我就听见有

567.“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表示由主那里从属灵天堂而出的启示。这从“听见声音”、“神面前的金坛”和“四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声音”是指启示,因为随之而来的是这声音所启示的东西;“神面前的金坛”是指属灵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四角”是指在其终端中的属灵神性。因为角在两个祭坛,就是燔祭坛和香坛(即金坛)的终端;角因是这些祭坛的终端,故表示能力方面的神性,因为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中;因此,“坛角”表示全能方面的神性(关于这种含义,可参看AE 316d节)。“燔祭坛”表示属天神性,也就是神性良善(可参看AE 391a–f, 490, 496节);而“香坛”(或金坛)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可见于下文的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首先要解释一下为何声音是从“坛的四角”那里听见的。从前面所提到的祭坛的终端部分伸出和突出的角表示在能力方面属于它们的一切,这从前面的说明(AE 346, 417a节),以及《属天的奥秘》关于终端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如:内层相继流入外在,甚至流入末端或终端事物,它们也在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AC 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在终端形成同步之物,以及按哪种次序形成(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力量和能力就在终端之中(AC 9836节);因此,答复和启示在终端给出(AC 9905, 10548节)。既然答复和启示在终端给出,那么显而易见为何声音从金坛的四角那里听见,即因为“金坛”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进行启示的神性真理,还因为“角”表示它的终端,启示通过终端作出。献香的“金坛”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坛上所献的“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以及主对它的垂听和接受(参看AE 324b, 491—492, 494节)。

“香坛”表示属灵神性,在它上面“献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以及主对这种敬拜的欣然垂听和接受,这一点从该坛的建造明显看出来,其中的一切细节都代表并表示这些事物。它的建造在摩西五经是如此描述的:

你要造一座烧香的坛;要用皂荚木来造。这坛要长一肘,宽一肘,要四方的;高二肘;坛角要与坛接连一块。你要用纯金把坛、坛顶、坛周围的壁和坛角包裹;又要在周围给坛镶上金边。要从坛边下面给它作两个金环,在它两肋,要在坛两旁作它们;它们要作为穿杠的地方,用来穿杠抬坛。要用皂荚木作杠,用金包裹它们。要把坛放在法柜前的幔子外,在法版上的施恩座前面,就是我要与你相会的地方。亚伦早晨要在坛上烧香料作的香;早晨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亚伦在傍晚之间使灯燃起的时候,要烧这香,在耶和华面前代代不断的香。不可使异样的香、燔祭和素祭上到这坛上;也不可在这坛上浇奠祭。亚伦要一年一次用赎罪的血在坛角上赎罪;他一年一次要在坛上赎罪,直到代代;这坛献与耶和华为至圣。(出埃及记30:1–10)

关于该祭坛的这些细节在内义上表示出于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的敬拜,也表示主对它的欣然垂听和接受,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10176–10213节),那里按系列解释了它们。


诠释启示录 #899

899a.“从今以后

899a.“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死人有福了”表示那些到目前为止一直过着仁爱的生活,并且今后仍将如此生活的人复活得永生。这从“主里面的死人”、“死人,从今以后死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主里面的死人”是指那些复活得永生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死人,从今以后死的人”是指那些以前一直过着仁爱的生活,并且今后仍将如此生活之人的复活,因为这些话论及那些守神诫命和耶稣信仰的人;这些人就是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并承认祂的神性,因而从主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参看AE 894—895节)。

经上之所以说“从今以后”,是因为所指的,是那些到目前为止一直过着仁爱的生活,并且今后仍将过这种生活的人。他们被主保存在天堂之下,并得到保护,免受地狱侵扰,直到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完成时,他们就从他们的地方被提升上来,并被提到天堂。这事以前之所以没有成就,是因为在此之前,地狱占上风,它们那一方占据优势;但后来,天堂占上风,因此它们那一方占据优势。通过最后的审判,无论地狱里的一切,还是天堂里的一切,都被带入秩序的状态。因此,这些人若之前被提升,就无法抵抗地狱战胜天堂的能力。我被恩准看到他们被提升;因为我看见他们成群结队地从低地,就是主保存他们的地方升上来,并被举起,转到天堂社群。这一切发生在最后审判之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论述了最后的审判。类似事件发生在主在世时所完成的前一次审判之后,《最后的审判》一书也论述了这次审判。这个奥秘就是那些以前一直过着仁爱生活之人的复活的意思。这也是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现在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至于我,我从地上被举起的时候,就要吸引众人归向我自己。(约翰福音12:31, 32)

下面的话也代表这一点:

已睡圣徒多有起来的;到主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马太福音27:52, 53)

不过,在启示录接下来论述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复活或死的部分,我们将进一步谈论这个主题。

“有福的死人”和“死的人”也是指那些今后复活得生命的人,他们是那种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这一点从经上说“从今以后”和“死的人”明显看出来;因此,“从今以后”不仅与那些自最后的审判以来就是如此的人有关,还与那些以前就如此、前面所论述的人有关。“死”表示得救,因此“死人”表示那些复活得永生的人,因为“死亡”表示地狱,因而表示邪恶和虚假;这些必须死亡,人才可以获得属灵生命。因为在这些死亡并灭绝之前,人没有属灵生命,也就是没有圣言中“生命”、“永生”和“复活”所指的生命;因此,在圣言的此处和别处,“死”都是指人自己的生命的灭绝,人自己的生命就本身而言,唯独由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构成。由于当这生命灭绝时,属灵生命就进入以取代之,所以“主里面的死人”表示那些被主变得属灵的人。

此外,“死”在灵义上是指复活,因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对属世的死亡一无所知,只知道属灵的死亡;属世的死亡发生在死亡的世人身上,而属灵的死亡发生在那些正通过试探被主重生,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被征服并处死的人身上。属世的死亡也只是指复活;因为当身体死亡时,人在灵方面便复活;因此,死亡只是他生命的延续。因为通过死亡,人从自然界的生活过渡到灵界的生活;唯一区别在于,自然界的生活是一种更外在而不完美的生活,而灵界的生活是一种更内在而完美的生活;然而,这两者在表面上很相似,这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所记载的耳闻目睹的事清楚看出来。

899b.由此可见,“死亡”既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诅咒,也表示复活得生命,也就是拯救。“死亡”表示诅咒(可参看186, 383, 427a, 694节)。“死亡”表示复活得永生,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相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相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表示复活和生命都来自祂,而非来自其他人。“相信我的人”表示相信主的神性,相信祂是全能而唯一的神之人。由于除了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外,没有人相信这一点,所以“相信祂”也是指仁爱的生活。“他虽然死了,也必活过来”表示一个人虽然属世地死了,但仍将复活得生命。“凡活着相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表示已经被改造的人必不属灵地死亡,也就是受到诅咒,而是复活得永生。这清楚表明,“死了”不是指死了,而是指复活得生命。

同一福音书:

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约翰福音6:49, 50, 58)

雅各的子孙在旷野所吃的“吗哪”当论及他们时,是指属世的食物,因为他们是属世的;但“从天上降下来的粮”是指唯独来自主的属灵食物;由于这食物唯独来自祂,所以“粮”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自己;故祂说:“我就是生命的粮。”事实上,天使和世人都是从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中获得属灵生命的。因此,这些话在灵义上的意思是,只有那些以属世的方式从圣言滋养自己的人死了,也就是受到诅咒,如雅各的子孙;这也由他们都死在旷野来表示。但那些以属灵的方式从圣言滋养自己的人不会受到诅咒,这就是“他们不死”的意思。因此,很明显,不死不是指不死,而是指复活得生命;因为死亡若不是死亡,就是生命。

又:

人若遵守我的话,必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51)

“遵守主的话”表示照着主的诫命生活;“不见死”表示不见诅咒,却见人通过死亡复活所得并进入的生命。又: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相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进入审判,而是已经从死亡进入生命了。(约翰福音5:24)

“听主的话,又相信差祂来者”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主所说的“父”是指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不进入审判”表示不被定罪;“从死亡进入生命”表示复活和在天上的生命,“从死亡”不仅表示从属世的死亡进入永生,因而表示复活,还表示从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诅咒,进入永生,因而也表示复活;因为圣言既包含属世意义,也包含属灵意义。

又:

耶稣说,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是指不仅通过属世的死亡,还通过属灵的死亡复活得生命;复活得生命是通过改造和重生实现的,而改造和重生是通过邪恶的移除和分离实现的,邪恶定人的罪,并构成属灵的死亡。又: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时刻将到,就是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的时候,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25)

“死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但通过改造摆脱它们的人;这些话是指他们将复活,因为他们不再死亡,而是活着;他们就是那些“听见神儿子的声音”的人,也就是那些照着主的诫命生活的人。同样在路加福音,经上说:

到义人复活的时候,这些人要得着报答。(路加福音14:14)

“义人复活”不仅表示那些属世地死亡之人的复活,因为这些人死后立即复活,还表示那些属灵地死亡,并被主变活之人的复活。

约翰福音:

耶稣说,时刻将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神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8, 29)

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坟墓要打开,所有人都要在最后审判之日出来;而是说要打开的“坟墓”是指在低地的地方,就是主保存和保护那些以前过着仁爱的生活,承认主的神性,并在最后审判之日和之后被提到天堂之人的地方,如前所述。“坟墓”在灵义上表示这些地方。这并不意味着地上的坟墓要打开,他们要在最后审判之日从坟墓中出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所有人死后都立即进入灵界,在那里以人的形式和在自然界一样生活;因此,每个人死后都立即复活,行善的人复活得生命,作恶的人复活受审判,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所记载的耳闻目睹的事明显看出来。

下面这些话就代表这些事:

坟墓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到主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马太福音27:52, 53)

那时坟墓开了,之前死亡的圣徒出来进入圣城,向许多人显现,代表那些被主保守在天堂之下的地方,直到祂降世,祂复活之后,又从那里被带走,并被提到天堂之人的复活。这些事也发生了,并被那些在耶路撒冷的人看见;然而,它们仍代表此处和之前所描述的那些人的复活。因为主受难的一切都具有代表性,如殿里的幔子裂为两半,地震动,磐石也崩裂(马太福音27:51),他们从敞开的坟墓中出来也是如此。因此,经上补充说:“他们进入圣城,在那里显现。”因为此处“圣城”所指的“锡安”仍代表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天堂(关于“锡安”的这种含义,可参看AE 850节)。而那时,这座城,连同耶路撒冷,与其说神圣,不如说亵渎;因此,在启示录(11:8),它甚至被称为“埃及和所多玛”。但它因其在圣言中的代表和随之而来的意义而被称为“神圣”。

899c.主所复活的死人代表,因而表示属世意义和属灵意义上的从死里复活,如:拉撒路的复活(约翰福音11:11–44);拿因的少年人的复活(路加福音7:11–18);管会堂的人的女儿的复活(马可福音5:21–48)。因为所行的这一切奇迹和圣言中所描述的一切奇迹,都包含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在里面,因而表示它们;因此,这些奇迹都是神性,它们有别于非神性的奇迹。下面这句话所表相同:

门徒们获准叫死人复活。(马太福音10:8)

以西结书(37:1–14)中的骸骨的复苏代表重生,也就是从死里复活。它代表重生,这一点从以西结书(37:11–14)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所以你要发预言对他们说,我的人民,看哪,我要打开你们的坟墓,领你们进以色列地,叫你们知道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你们就可以活了。(以西结书37:11–14)

此处经上又说“坟墓要被打开”,这句话也表示复活得生命。“被埋葬和埋葬”表示复活,同样表示重生,就是对不洁之物的弃绝(可参看AE 659节)。

属世的死亡,也就是对身体的不洁之物的弃绝,和属灵的死亡,也就是对灵的不洁之物的弃绝,表示复活,这一点也可从启示录中接下来论述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死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死也被称为第一次复活和第二次复活(启示录2:11; 21:8)。在诗篇中也是如此:

在耶和华眼中,圣民的死极为宝贵。(诗篇116:15)

显然,“圣民的死”不是表示诅咒,而是表示他们灵的不洁之物的分离和移除,因而表示重生和复活。在约翰福音中也是如此:

耶稣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果实来。(约翰福音12:24)

这同样适用于人,他若要复活,就必须在身体和他的自我上都死亡,他的自我本身是属地狱的。因为除非这两者都死了,否则他不可能拥有天堂的生命。

由于人死后复活,所以主愿意遭受死亡,并在第三天复活,但这是为了祂可以脱去祂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一切人身之物,并披上一个神性人身;因为主从母亲那里所取的整个人身,祂都通过试探,最终通过死亡从祂自己那里弃绝了;祂又通过披上来自祂里面的神性本身的一个人身而荣耀了祂自己,也就是说,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为何在天堂,祂的死亡和埋葬不是指死亡和埋葬,而是指祂人身的洁净,以及荣耀。情况就是这样,主用以下比喻教导了这一点,即:麦子掉在地里,必须死了才能结出果实。主对抹大拉的马利亚说的话同样涉及这一点,即:

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到我的父那里。(约翰福音20:17)

“升到祂的父那里”表示祂的人身与神性的合一,来自母亲的人身被完全弃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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