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67

567.“我就听见有

567.“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表示由主那里从属灵天堂而出的启示。这从“听见声音”、“神面前的金坛”和“四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声音”是指启示,因为随之而来的是这声音所启示的东西;“神面前的金坛”是指属灵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四角”是指在其终端中的属灵神性。因为角在两个祭坛,就是燔祭坛和香坛(即金坛)的终端;角因是这些祭坛的终端,故表示能力方面的神性,因为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中;因此,“坛角”表示全能方面的神性(关于这种含义,可参看AE 316d节)。“燔祭坛”表示属天神性,也就是神性良善(可参看AE 391a–f, 490, 496节);而“香坛”(或金坛)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可见于下文的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首先要解释一下为何声音是从“坛的四角”那里听见的。从前面所提到的祭坛的终端部分伸出和突出的角表示在能力方面属于它们的一切,这从前面的说明(AE 346, 417a节),以及《属天的奥秘》关于终端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如:内层相继流入外在,甚至流入末端或终端事物,它们也在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AC 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在终端形成同步之物,以及按哪种次序形成(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力量和能力就在终端之中(AC 9836节);因此,答复和启示在终端给出(AC 9905, 10548节)。既然答复和启示在终端给出,那么显而易见为何声音从金坛的四角那里听见,即因为“金坛”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进行启示的神性真理,还因为“角”表示它的终端,启示通过终端作出。献香的“金坛”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坛上所献的“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以及主对它的垂听和接受(参看AE 324b, 491—492, 494节)。

“香坛”表示属灵神性,在它上面“献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以及主对这种敬拜的欣然垂听和接受,这一点从该坛的建造明显看出来,其中的一切细节都代表并表示这些事物。它的建造在摩西五经是如此描述的:

你要造一座烧香的坛;要用皂荚木来造。这坛要长一肘,宽一肘,要四方的;高二肘;坛角要与坛接连一块。你要用纯金把坛、坛顶、坛周围的壁和坛角包裹;又要在周围给坛镶上金边。要从坛边下面给它作两个金环,在它两肋,要在坛两旁作它们;它们要作为穿杠的地方,用来穿杠抬坛。要用皂荚木作杠,用金包裹它们。要把坛放在法柜前的幔子外,在法版上的施恩座前面,就是我要与你相会的地方。亚伦早晨要在坛上烧香料作的香;早晨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亚伦在傍晚之间使灯燃起的时候,要烧这香,在耶和华面前代代不断的香。不可使异样的香、燔祭和素祭上到这坛上;也不可在这坛上浇奠祭。亚伦要一年一次用赎罪的血在坛角上赎罪;他一年一次要在坛上赎罪,直到代代;这坛献与耶和华为至圣。(出埃及记30:1–10)

关于该祭坛的这些细节在内义上表示出于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的敬拜,也表示主对它的欣然垂听和接受,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10176–10213节),那里按系列解释了它们。


诠释启示录 #30

30.“归于那爱我们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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