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7.“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表示由主那里从属灵天堂而出的启示。这从“听见声音”、“神面前的金坛”和“四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声音”是指启示,因为随之而来的是这声音所启示的东西;“神面前的金坛”是指属灵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四角”是指在其终端中的属灵神性。因为角在两个祭坛,就是燔祭坛和香坛(即金坛)的终端;角因是这些祭坛的终端,故表示能力方面的神性,因为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中;因此,“坛角”表示全能方面的神性(关于这种含义,可参看AE 316d节)。“燔祭坛”表示属天神性,也就是神性良善(可参看AE 391a–f, 490, 496节);而“香坛”(或金坛)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可见于下文的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首先要解释一下为何声音是从“坛的四角”那里听见的。从前面所提到的祭坛的终端部分伸出和突出的角表示在能力方面属于它们的一切,这从前面的说明(AE 346, 417a节),以及《属天的奥秘》关于终端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如:内层相继流入外在,甚至流入末端或终端事物,它们也在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AC 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在终端形成同步之物,以及按哪种次序形成(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力量和能力就在终端之中(AC 9836节);因此,答复和启示在终端给出(AC 9905, 10548节)。既然答复和启示在终端给出,那么显而易见为何声音从金坛的四角那里听见,即因为“金坛”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进行启示的神性真理,还因为“角”表示它的终端,启示通过终端作出。献香的“金坛”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坛上所献的“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以及主对它的垂听和接受(参看AE 324b, 491—492, 494节)。
“香坛”表示属灵神性,在它上面“献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以及主对这种敬拜的欣然垂听和接受,这一点从该坛的建造明显看出来,其中的一切细节都代表并表示这些事物。它的建造在摩西五经是如此描述的:
你要造一座烧香的坛;要用皂荚木来造。这坛要长一肘,宽一肘,要四方的;高二肘;坛角要与坛接连一块。你要用纯金把坛、坛顶、坛周围的壁和坛角包裹;又要在周围给坛镶上金边。要从坛边下面给它作两个金环,在它两肋,要在坛两旁作它们;它们要作为穿杠的地方,用来穿杠抬坛。要用皂荚木作杠,用金包裹它们。要把坛放在法柜前的幔子外,在法版上的施恩座前面,就是我要与你相会的地方。亚伦早晨要在坛上烧香料作的香;早晨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亚伦在傍晚之间使灯燃起的时候,要烧这香,在耶和华面前代代不断的香。不可使异样的香、燔祭和素祭上到这坛上;也不可在这坛上浇奠祭。亚伦要一年一次用赎罪的血在坛角上赎罪;他一年一次要在坛上赎罪,直到代代;这坛献与耶和华为至圣。(出埃及记30:1–10)
关于该祭坛的这些细节在内义上表示出于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的敬拜,也表示主对它的欣然垂听和接受,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10176–10213节),那里按系列解释了它们。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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