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9:13–19
565.启9:13–19.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把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天使释放了。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要杀人的第三部分。马兵军队的数目有二万万;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马的头好像狮子头;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它们的能力是在口里和尾巴上;因它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来伤害。
“第六位天使吹号”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显明教会在末期的状态,即:它完全扭曲了(566节);“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表示由主那里从属灵天堂而出的启示(567节);“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表示关于教会在末期的扭曲状态(568节);“把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天使释放了”表示基于属于感官人的谬误、以前不被接受的推理(569节)。
“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表示基于谬误推理的自由(570节);“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表示不断处于状态(571节);“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572节)。
“马兵军队的数目有二万万”表示他们推理所基于和代表,并图谋反对良善之真理的邪恶之虚假是无数的(573节);“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表示它们的品质被感知到了(574节)。
“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对圣言的歪曲(575节);“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混乱欲望,以及由此而来的虚假争战的推理(576节);“马的头好像狮子头”表示对真理具有毁灭性的知识(或科学)和由此而来的思维(577节);“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表示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578节)。
“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都被它们灭绝了(579节)。
“它们的能力是在口里”表示对他们来说,感官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是极其强大的(580节);“因它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表示他们基于感官知识或科学,也就是谬误,狡猾地推理(581节);“用来伤害”表示他们就这样扭曲教会的真理和良善(582节)。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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