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65

565.启9:13–

启示录9:13–19

565.启9:13–19.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把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天使释放了。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要杀人的第三部分。马兵军队的数目有二万万;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马的头好像狮子头;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它们的能力是在口里和尾巴上;因它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来伤害。

“第六位天使吹号”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显明教会在末期的状态,即:它完全扭曲了(566节);“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表示由主那里从属灵天堂而出的启示(567节);“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表示关于教会在末期的扭曲状态(568节);“把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天使释放了”表示基于属于感官人的谬误、以前不被接受的推理(569)。

“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表示基于谬误推理的自由(570节);“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表示不断处于状态(571节);“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572节)

“马兵军队的数目有二万万”表示他们推理所基于和代表,并图谋反对良善之真理的邪恶之虚假是无数的(573节);“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表示它们的品质被感知到了(574节)。

“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对圣言的歪曲(575节);“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混乱欲望,以及由此而来的虚假争战的推理(576节);“马的头好像狮子头”表示对真理具有毁灭性的知识(或科学)和由此而来的思维(577节);“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表示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578)。

“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都被它们灭绝了(579)。

“它们的能力是在口里”表示对他们来说,感官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是极其强大的(580节);“因它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表示他们基于感官知识或科学,也就是谬误,狡猾地推理(581节);“用来伤害”表示他们就这样扭曲教会的真理和良善(582)。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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