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9:13–19
565.启9:13–19.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把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天使释放了。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要杀人的第三部分。马兵军队的数目有二万万;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马的头好像狮子头;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它们的能力是在口里和尾巴上;因它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来伤害。
“第六位天使吹号”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显明教会在末期的状态,即:它完全扭曲了(566节);“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表示由主那里从属灵天堂而出的启示(567节);“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表示关于教会在末期的扭曲状态(568节);“把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天使释放了”表示基于属于感官人的谬误、以前不被接受的推理(569节)。
“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表示基于谬误推理的自由(570节);“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表示不断处于状态(571节);“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572节)。
“马兵军队的数目有二万万”表示他们推理所基于和代表,并图谋反对良善之真理的邪恶之虚假是无数的(573节);“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表示它们的品质被感知到了(574节)。
“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对圣言的歪曲(575节);“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混乱欲望,以及由此而来的虚假争战的推理(576节);“马的头好像狮子头”表示对真理具有毁灭性的知识(或科学)和由此而来的思维(577节);“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表示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578节)。
“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都被它们灭绝了(579节)。
“它们的能力是在口里”表示对他们来说,感官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是极其强大的(580节);“因它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表示他们基于感官知识或科学,也就是谬误,狡猾地推理(581节);“用来伤害”表示他们就这样扭曲教会的真理和良善(582节)。
748.“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表出于憎恨,他们将谴责并在自己当中摧毁天主教特有的邪恶与虚假,视天主教为可诅咒的,并在自己当中将它除灭。这论及新教教徒,他们将如此对待这个淫妇,也就是天主教。“吃她的肉”表示出于憎恨谴责并在自己当中摧毁天主教特有的事物,也就是下文所说的邪恶与虚假;“用火将她烧尽”表示视天主教为可诅咒和亵渎的,并在他们自己当中将它除灭。“用火烧尽”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亵渎圣物的惩罚就是火烧;所以,按照神性律法:凡因敬拜别神而亵渎耶和华圣名的,要将他们自己,连同他们所有的都用火烧尽(申命记13:12-18)。因此,摩西用火焚烧了以色列人亵渎敬拜的金牛犊(出埃及记32:20;申命记9:21)。此外,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亵渎神圣事物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6)。“陀斐特中的火与木柴”无非表示地狱之火,烧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以赛亚书30;33;耶利米书7:11,31-32; 19:5-6;列王纪下23:10);因为他们在那里以令人发指的祭物(如自己的子女)敬拜摩洛。
由于但以理书(7章)中的第四个兽表示亵渎圣言、因而亵渎教会的神圣事物的天主(717节),故经上说它“被火焚烧”(但以理书7:11)。以敬拜人来取代敬拜主就是亵渎的敬拜,故此处说,他们“要用火将淫妇烧尽”,以此表示他们视天主教本身为可诅咒的,并在他们自己当中将它摧毁。“吃她的肉”之所以表示出于憎恨谴责并在自己当中摧毁天主教所特有的邪恶与虚假,是因为这就是“吃她的肉”所表示的,“肉”表示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些事物与良善并真理相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并虚假相关;“吃”表示耗尽,因而表示摧毁。“肉”(flesh,或译为肉体、肉身、血气、情欲等)表示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事物本身是邪恶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凡接待祂的,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神想到他们不过是血气,是一阵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它的马不过是血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耶路撒冷和放纵肉体的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稣对彼得说,血肉不会将这些事指示给你。(马太福音16:17)
依靠人、将血肉当自己膀臂的有祸了。(耶利米书17:5)
由于“肉”表示人的统我或自我,那些憎恨他人的人,会攻击他人自己带有摧毁他们意图的事物,故这一点由“吃肉”来表示,如以下经文:
要死的,由他死,要被剪除的,由被剪除,余剩的,由他们吃彼此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他们张口要吞以色列;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2,20,21)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各人吃其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吃儿女的肉(耶利米书19:9;利未记26:29;申命记28:53)表示摧毁自己里面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139,543,546,612节)。此外,圣言论及“一切肉”(经上或译凡有血气的);以此表示每个人(创世记6:12,13,17,19;以赛亚书40:5,6;49:26;66:16,23,24;耶利米书25:31;32:27;45:5;以西结书20: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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