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63

563.“按着希伯来

563.“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表示这种流注的品质,即:它对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具有毁灭性。这从“名”、希伯来语的亚巴顿和希腊语的亚玻伦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一个状态的品质和一个事物的品质(参看AE 148节)。希伯来语的亚巴顿是指毁灭,希腊语的亚玻伦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所表示的是对真理和良善具有毁灭性,因为这是所论述的主题。人的感官层,也就是他的智力或理解力的生命终端,之所以对一切属灵真理和良善,也就是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具有毁灭性,是因为感官层最接近世界,也最紧密地粘附于身体;因此,它从这两者那里拥有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这些情感和思维就本身而言,与来自天堂的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截然相反。事实上,人出于这感官层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这些爱在何等程度上掌权,来自它们的邪恶和虚假就在何等程度上掌权,因为邪恶和虚假从这些爱,如同从它们的源头那样涌现和流出。所有通过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变得纯感官化的人都处于这些爱。凭每个人所拥有的理解官能,谁都能看出情况就是这样。因为如果最接近世界、最紧密地粘附于身体之物掌权,那么可知,世界本身和身体本身,及其被称为“眼目和肉体情欲”的快乐和欲望就会掌权,人若要进入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就必须完全从这些感官事物中退出,并被提升。当人让自己被主按秩序的律法,也就是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引领到祂自己那里,因而被引领到天堂时,这种退出和提升唯独由主实现。当这种情况发生时,那么每当人处于一种属灵状态时,他就从这终端感官层中退出,并一直被提升到它之上。这也是因为人里面的这感官层完全败坏了,而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自我就在它里面,这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由此可见,为何这感官层被称为毁灭,也就是“亚巴顿”和“亚玻伦”

要知道,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一个至内在层级,一个中间层级和一个终端层级;随着人变得更内层,他变得更完善,也就是更智慧,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更内层地进入天堂之光;而随着他变得更外层,他变得更不完善,也就是更不智慧,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更接近世界之光,更远离天堂之光。由此可见,从天堂之光什么也看不见,只能从世界之光看见的纯感官人是何品质,即:对他来说,属于世界的一切事物都在光明和辉煌之中,而属于天堂的一切事物都在黑暗和幽暗之中;当后者在黑暗和幽暗之中,前者在光明和辉煌之中时,由此可知,唯一激发和引导人的生命之火或爱就是自我之爱,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一切邪恶的爱,唯一抓住并教导思维视觉的生命之光,就是支持被爱的邪恶之物,这些事物就是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本章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纯感官人是何品质。


诠释启示录 #30

30.“归于那爱我们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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