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63

563.“按着希伯来

563.“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表示这种流注的品质,即:它对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具有毁灭性。这从“名”、希伯来语的亚巴顿和希腊语的亚玻伦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一个状态的品质和一个事物的品质(参看AE 148节)。希伯来语的亚巴顿是指毁灭,希腊语的亚玻伦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所表示的是对真理和良善具有毁灭性,因为这是所论述的主题。人的感官层,也就是他的智力或理解力的生命终端,之所以对一切属灵真理和良善,也就是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具有毁灭性,是因为感官层最接近世界,也最紧密地粘附于身体;因此,它从这两者那里拥有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这些情感和思维就本身而言,与来自天堂的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截然相反。事实上,人出于这感官层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这些爱在何等程度上掌权,来自它们的邪恶和虚假就在何等程度上掌权,因为邪恶和虚假从这些爱,如同从它们的源头那样涌现和流出。所有通过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变得纯感官化的人都处于这些爱。凭每个人所拥有的理解官能,谁都能看出情况就是这样。因为如果最接近世界、最紧密地粘附于身体之物掌权,那么可知,世界本身和身体本身,及其被称为“眼目和肉体情欲”的快乐和欲望就会掌权,人若要进入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就必须完全从这些感官事物中退出,并被提升。当人让自己被主按秩序的律法,也就是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引领到祂自己那里,因而被引领到天堂时,这种退出和提升唯独由主实现。当这种情况发生时,那么每当人处于一种属灵状态时,他就从这终端感官层中退出,并一直被提升到它之上。这也是因为人里面的这感官层完全败坏了,而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自我就在它里面,这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由此可见,为何这感官层被称为毁灭,也就是“亚巴顿”和“亚玻伦”

要知道,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一个至内在层级,一个中间层级和一个终端层级;随着人变得更内层,他变得更完善,也就是更智慧,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更内层地进入天堂之光;而随着他变得更外层,他变得更不完善,也就是更不智慧,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更接近世界之光,更远离天堂之光。由此可见,从天堂之光什么也看不见,只能从世界之光看见的纯感官人是何品质,即:对他来说,属于世界的一切事物都在光明和辉煌之中,而属于天堂的一切事物都在黑暗和幽暗之中;当后者在黑暗和幽暗之中,前者在光明和辉煌之中时,由此可知,唯一激发和引导人的生命之火或爱就是自我之爱,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一切邪恶的爱,唯一抓住并教导思维视觉的生命之光,就是支持被爱的邪恶之物,这些事物就是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本章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纯感官人是何品质。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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