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62

562.启9:11.

562.启9:11.“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表示他们接受来自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纯感官化的人所在的地狱的流注。这从“王”和“无底坑的使者”清楚可知:“王”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如在此处,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1节);“无底坑的使者”是指邪恶之虚假所在的地狱;因为“使者”在此不是指一个天使,而是指这些人所在的地狱。在圣言中,“使者或天使”表示处于类似良善的整个天使社群(可参看AE 90, 302, 307节);因此,“使者或天使”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处于类似邪恶的地狱社群。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纯感官化的人所在的地狱,因为使者被称为“无底坑的使者”,“无底坑或深渊”表示这些人所在的地狱(参看AE 538节),还因为这话论及“蝗虫”,“蝗虫”表示那些通过地狱的虚假而变得纯感官化的人(参看AE 543节)。“有这使者作王统治它们”表示接受来自地狱的流注,是因为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还因为所有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被地狱统治和引导;因此,对他们来说,地狱就像一个统治他们、他们所服从的王。由于当他们活在世上时,这一切由流注实现,从地狱流出之物就是那进行引导的;因此,“有王统治它们”表示接受流注。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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