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1.“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表示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们就会在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上引起昏迷。这从“伤”、“人”和“五个月”的含义清楚可知:“伤(害)”是指造成伤害,在此是指引起昏迷(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人”是指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人凭这些而为人(参看AE 546节);“五个月”是指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参看AE 548节)。“伤(害)”在此表示引起昏迷,因为如前所述,“它们的尾巴像蝎子”和“蝎子”表示令人迷恋和窒息,因而也引起昏迷的说服;如前所述,对灵人来说,这种说服具有这种性质:它麻痹理性和智力或理解力,从而引起昏迷。
504.“就是我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表不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因而表弃绝的状态。在教会,论到亵渎主的人,就说他们“把主钉在十字架上”,就像犹太人那样,他们否认祂是神的儿子。那些否认主的人身为神性的人之所以就像犹太人,是因为每个人都视主为一个人,若视祂的人身如同另一人的人身,就无法思想祂的神性,无论他怎样称这人身为自永恒所生的神儿子,并与父的神性同等。当谈论或读到这句话时,听是听到了,但若将主视为物质人(material man),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并且同样具有血气的属性,那么同时却不相信;于是,他移除主的神性,不再关注它,故处于好像否认它的状态,因为他否认主的人身是神的儿子,就像犹太人否认它,并为此将主钉在十字架上那样。然而,经上公开声明,主的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35;马太福音3:16-17等)。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为何教会之人直接靠近父神,许多人还直接靠近圣灵,却鲜有人直接靠近主。犹太人由于否认主是弥赛亚,神的儿子而将祂钉在十字架上,故他们的耶路撒冷也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耶利米书23:14;以西结书16:46,48)。并且主说:
那日,罗得从所多玛出来,从天上降下火和硫磺,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
从前面可以看出“火和硫磺”是什么意思(452,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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