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60

560.“尾巴上有毒

560.“尾巴上有毒刺”表示通过它们欺骗的狡猾。这从“毒刺”的含义清楚可知,“毒刺”是指在代表虚假说服上的狡猾和精明;由此可知,它们有伤害人的能力在里面,因为一个狡猾、精明地欺骗之人尤其有害。毒刺在它们的“尾巴上”,因为他们通过从感官上所感知到的知识或科学欺骗,包括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以及来自世界、构成人类学问的知识或科学。他们通过照字面,而不是照内义解释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来欺骗;他们通过来自世界的知识或科学、利用它们来确认而欺骗。要知道,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和精明,因而处于敏锐或精明的欺骗之中。事实上,感官人怎样拥有聪明和谨慎,那些感官化、处于虚假的人就怎样拥有恶毒和狡猾,因为一切恶毒都居于邪恶,正如一切聪明都居于良善。

世人以为,那些狡猾、精明的人也是谨慎和聪明的;但狡猾和恶毒不是谨慎和聪明,就本身而言是疯狂和愚蠢。因为这些人把自己从永恒的幸福中剪除,并把自己扔进永恒的痛苦中,这不是谨慎和聪明的一部分,而是疯狂和愚蠢的一部分。此外,对这些人来说,属于天堂和天使智慧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浓密的黑暗,这智慧在哪里是幽暗,哪里就有愚蠢。感官人既狡猾又精明,这一点可从地狱里的人身上清楚看出来,在那里,所有人都是纯属世和感官的;几乎没有人相信这些人拥有多少狡猾和精明;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76–581节),那里论述了地狱灵的狡猾和邪恶的伎俩。

“毒刺”表示狡猾,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从圣言来确认,因为在通用话语中,言语中骗人的狡猾手段被称为毒刺,而交谈本身被称为尖锐。但“毒刺”尤表内层虚假,内层虚假是这样:它们无法被驱散,因为它们是由感官的知识或科学和谬误产生的。“毒刺”(或尖锐物)表示这些虚假,这一点可从灵界的代表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内层虚假以各种方式由具有尖锐性质的事物来代表,如剑尖、箭头,以及各种形式的尖锐物,这一切都是在他们意图伤害的时候。因此,那里也禁止将这些东西展示出来观看,因为灵人一看见它们,就变得愤怒,想要造成伤害。

阿摩司书中的尖锐器具就表示这些虚假:

看哪,日子快要临到你们,人必用钩子把你们拉出来,用鱼钩将你们的后裔拉出来。(阿摩司书4:2)

“用钩子把你们拉出来”表示通过被错误应用的来自圣言和世界的知识或科学来引离真理;“用鱼钩拉出来”表示通过感官谬误引离真理,感官人基于这些谬误进行推理。

摩西五经:

倘若你们不把那地的居民从你们面前赶出去,那留下的居民就必成为你们眼中的荆棘,肋下的(民数记33:55)

他们要赶出去的“那地的居民”表示宗教和教义的邪恶和虚假;因为迦南地的各民族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邪恶和虚假。因此,“他们必成为你们眼中的荆棘”表示恶毒、有害的虚假将要向教会真理造成的伤害,“肋下的”表示恶毒、有害的虚假将要向教会良善造成的伤害。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肋”表示仁爱的事物,因而表示良善。


诠释启示录 #1116

1116.“用她调和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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