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60

560.“尾巴上有毒

560.“尾巴上有毒刺”表示通过它们欺骗的狡猾。这从“毒刺”的含义清楚可知,“毒刺”是指在代表虚假说服上的狡猾和精明;由此可知,它们有伤害人的能力在里面,因为一个狡猾、精明地欺骗之人尤其有害。毒刺在它们的“尾巴上”,因为他们通过从感官上所感知到的知识或科学欺骗,包括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以及来自世界、构成人类学问的知识或科学。他们通过照字面,而不是照内义解释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来欺骗;他们通过来自世界的知识或科学、利用它们来确认而欺骗。要知道,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和精明,因而处于敏锐或精明的欺骗之中。事实上,感官人怎样拥有聪明和谨慎,那些感官化、处于虚假的人就怎样拥有恶毒和狡猾,因为一切恶毒都居于邪恶,正如一切聪明都居于良善。

世人以为,那些狡猾、精明的人也是谨慎和聪明的;但狡猾和恶毒不是谨慎和聪明,就本身而言是疯狂和愚蠢。因为这些人把自己从永恒的幸福中剪除,并把自己扔进永恒的痛苦中,这不是谨慎和聪明的一部分,而是疯狂和愚蠢的一部分。此外,对这些人来说,属于天堂和天使智慧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浓密的黑暗,这智慧在哪里是幽暗,哪里就有愚蠢。感官人既狡猾又精明,这一点可从地狱里的人身上清楚看出来,在那里,所有人都是纯属世和感官的;几乎没有人相信这些人拥有多少狡猾和精明;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76–581节),那里论述了地狱灵的狡猾和邪恶的伎俩。

“毒刺”表示狡猾,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从圣言来确认,因为在通用话语中,言语中骗人的狡猾手段被称为毒刺,而交谈本身被称为尖锐。但“毒刺”尤表内层虚假,内层虚假是这样:它们无法被驱散,因为它们是由感官的知识或科学和谬误产生的。“毒刺”(或尖锐物)表示这些虚假,这一点可从灵界的代表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内层虚假以各种方式由具有尖锐性质的事物来代表,如剑尖、箭头,以及各种形式的尖锐物,这一切都是在他们意图伤害的时候。因此,那里也禁止将这些东西展示出来观看,因为灵人一看见它们,就变得愤怒,想要造成伤害。

阿摩司书中的尖锐器具就表示这些虚假:

看哪,日子快要临到你们,人必用钩子把你们拉出来,用鱼钩将你们的后裔拉出来。(阿摩司书4:2)

“用钩子把你们拉出来”表示通过被错误应用的来自圣言和世界的知识或科学来引离真理;“用鱼钩拉出来”表示通过感官谬误引离真理,感官人基于这些谬误进行推理。

摩西五经:

倘若你们不把那地的居民从你们面前赶出去,那留下的居民就必成为你们眼中的荆棘,肋下的(民数记33:55)

他们要赶出去的“那地的居民”表示宗教和教义的邪恶和虚假;因为迦南地的各民族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邪恶和虚假。因此,“他们必成为你们眼中的荆棘”表示恶毒、有害的虚假将要向教会真理造成的伤害,“肋下的”表示恶毒、有害的虚假将要向教会良善造成的伤害。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肋”表示仁爱的事物,因而表示良善。


揭秘启示录 #668

668.“因你的公平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圣言的真理被打开时见证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此生活,他的品质由此被认识,并且他将照此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已打开,见证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见证了这一点。圣言现已打开,并且见证了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之信要被除去;这一点从已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言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篇》;这些由“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来表示。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译判断,判语,典章)表示神性真理,“公义”(justice)表示神性良善,故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公义和公平”都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平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让荣耀者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在地上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33:15)
我必以仁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滔滔激流。(阿摩司书5:24)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柱。(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耶利米书4:2; 22:3, 13, 15;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阿摩司书6:12;弥迦书7:9;申命记33:21;约翰福音16:8,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的良善,“公平”论及良善的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和公义”(以赛亚书11:5;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判语是真理,全然公义;都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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