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0.“尾巴上有毒刺”表示通过它们欺骗的狡猾。这从“毒刺”的含义清楚可知,“毒刺”是指在代表虚假说服上的狡猾和精明;由此可知,它们有伤害人的能力在里面,因为一个狡猾、精明地欺骗之人尤其有害。毒刺在它们的“尾巴上”,因为他们通过从感官上所感知到的知识或科学欺骗,包括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以及来自世界、构成人类学问的知识或科学。他们通过照字面,而不是照内义解释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来欺骗;他们通过来自世界的知识或科学、利用它们来确认而欺骗。要知道,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和精明,因而处于敏锐或精明的欺骗之中。事实上,感官人怎样拥有聪明和谨慎,那些感官化、处于虚假的人就怎样拥有恶毒和狡猾,因为一切恶毒都居于邪恶,正如一切聪明都居于良善。
世人以为,那些狡猾、精明的人也是谨慎和聪明的;但狡猾和恶毒不是谨慎和聪明,就本身而言是疯狂和愚蠢。因为这些人把自己从永恒的幸福中剪除,并把自己扔进永恒的痛苦中,这不是谨慎和聪明的一部分,而是疯狂和愚蠢的一部分。此外,对这些人来说,属于天堂和天使智慧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浓密的黑暗,这智慧在哪里是幽暗,哪里就有愚蠢。感官人既狡猾又精明,这一点可从地狱里的人身上清楚看出来,在那里,所有人都是纯属世和感官的;几乎没有人相信这些人拥有多少狡猾和精明;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76–581节),那里论述了地狱灵的狡猾和邪恶的伎俩。
“毒刺”表示狡猾,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从圣言来确认,因为在通用话语中,言语中骗人的狡猾手段被称为毒刺,而交谈本身被称为尖锐。但“毒刺”尤表内层虚假,内层虚假是这样:它们无法被驱散,因为它们是由感官的知识或科学和谬误产生的。“毒刺”(或尖锐物)表示这些虚假,这一点可从灵界的代表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内层虚假以各种方式由具有尖锐性质的事物来代表,如剑尖、箭头,以及各种形式的尖锐物,这一切都是在他们意图伤害的时候。因此,那里也禁止将这些东西展示出来观看,因为灵人一看见它们,就变得愤怒,想要造成伤害。
阿摩司书中的尖锐器具就表示这些虚假:
看哪,日子快要临到你们,人必用钩子把你们拉出来,用鱼钩将你们的后裔拉出来。(阿摩司书4:2)
“用钩子把你们拉出来”表示通过被错误应用的来自圣言和世界的知识或科学来引离真理;“用鱼钩拉出来”表示通过感官谬误引离真理,感官人基于这些谬误进行推理。
摩西五经:
倘若你们不把那地的居民从你们面前赶出去,那留下的居民就必成为你们眼中的荆棘,肋下的刺。(民数记33:55)
他们要赶出去的“那地的居民”表示宗教和教义的邪恶和虚假;因为迦南地的各民族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邪恶和虚假。因此,“他们必成为你们眼中的荆棘”表示恶毒、有害的虚假将要向教会真理造成的伤害,“肋下的刺”表示恶毒、有害的虚假将要向教会良善造成的伤害。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肋”表示仁爱的事物,因而表示良善。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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