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9.启9:10.“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示具有说服性的感官知识或科学。这从“尾巴”和“蝎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尾巴”是指感官知识或科学(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蝎子”是指令人迷恋和窒息的说服(对此,参看AE 544节)。因此,“像蝎子的尾巴”表示具有说服性的感官知识或科学。“尾巴”表示感官知识或科学,是因为地上的动物所拥有的尾巴,或说从地上的动物身上向外突出的尾巴是被称为脊髓的背部脊椎的延续,这是大脑的延续;而“大脑”和“头”一样,表示聪明和智慧,因为在其初始中的聪明和智慧就居于那里;尾巴因是大脑的终端,故表示感官知识或科学,因为这些是聪明和智慧的终端。
感官知识或科学是指那些通过身体的五种感官从世界进入,由此就本身而言比内层事物更物质、肉体和世俗化的知识或科学。所有处于自我之爱,并确认反对神性和属灵事物的人都是感官人,当独自一人,并在灵里思考时,他们就出于感官知识或科学思想神性和属灵事物,因而认为神性和属灵事物不值得相信而加以弃绝,因为他们用眼看不到它们,或用手摸不到它们;他们运用自己那已经被他们变得感官化和物质化的知识或科学来摧毁它们。例如,具有这种知识或科学,精通物理学、解剖学、植物学和人类学问的其它分支的有学问的人,当在动物或植物界看到奇妙的事物时,心里会说,这一切事物都来自大自然,而不是来自神性,这是因为他们不相信他们无法亲眼看到、亲手摸到的任何事物。事实上,他们不能把自己的心智向上提升,以至于从天堂之光来看这些事物,因为这光对他们来说就是幽暗;相反,他们使自己的心智留在尘世事物中,几乎就像地上的动物;事实上,他们也自比动物。总之,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知识(或科学)都变得感官化。因为人自己如何,他的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事物就都如何;如果这个人是属灵的,那么一切事物就都是属灵的;如果他只是属世的,那么一切事物都变得属世,而不是变得属灵;如果这个人是感官的,那么一切事物都是感官的;情况就是这样,无论他在世人面前看上去多么学识渊博。但由于所有人都拥有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所以这些人能出于这种官能像那些属灵-理性的人那样谈论这些事物,尽管就他们的灵而言,他们是感官的;因为当这些人在其他人面前说话时,他们不是从灵,而是从身体记忆说话。
说这一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什么是感官知识或科学。这些知识或科学之所以尤其具有说服性,是因为它们是理解力的终端;事实上,理解力终止于其中,如同终止于它的终端,这些知识或科学迷惑凡夫俗子,因为它们是从诸如他们在世上用眼睛所看到的那类事物中提取出来的表象;只要思维粘附于它们,心智就不可能倾向于从内层或在它们之上思考,直到它们被移除。因为心智的内层事物都终止于终端,并停靠在它们上面,如同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因此,这些感官知识或科学尤其具有说服性,但只对那些心智不能被提升到感官事物之上的人来说是这样。而对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天堂之光的人来说,心智则被提升到这些事物之上,因为天堂之光驱散它们。因此,属灵人很少出于感官事物来思考,因为他们出于理性和理智的事物来思考;但确认反对神性和属灵事物的虚假的感官人当独自一人时,只出于感官事物思考。
“尾巴”表示感官知识或科学,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与尾,棕枝与灯草。长老和尊贵人就是头;教导谎言的先知就是尾。(以赛亚书9:14, 15)
这些话表示一切聪明和智慧,以及一切真理的知识(或科学)都将灭亡;“头”表示聪明和智慧,故经上说“长老和尊贵人就是头”,因为“长老”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尊贵人”表示良善的智慧;但“尾”表示感官知识(或科学),也就是聪明和智慧的终端;当知识或科学没有与属灵的聪明结合时,它就变成虚假的知识,或被用于确认虚假的知识,也就是感官知识,就像从理解力什么都看不见的感官人所拥有的知识。这就是为何“教导谎言的先知”被称为“尾”;“先知”表示真理的教义,因而表示真理的知识(或科学),但在此表示虚假的教义和知识(或科学),因为“谎言”表示虚假,“教导谎言的”表示一个通过将来自圣言字义的知识或科学用于确认虚假而教导虚假的人。
同一先知书:
必没有为埃及可以造头或尾,棕枝或灯草的任何工作。(以赛亚书19:15)
“埃及”表示属灵和属世事物的知识(或科学)。“没有为它可以造头或尾,棕枝或灯草的任何工作”表示它既没有属灵事物,也没有确认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此处“头”表示作为聪明的手段的对属灵事物的认知,“尾”表示作为聪明的手段而服务于属灵事物的属世知识(或科学);“棕枝和灯草”具有相似的含义,“棕枝”是指属灵真理,“灯草”是指感官知识或科学,也就是终端真理;因为如果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首先之物和末后之物不在人里面构成一体,他就没有“头和尾”。
摩西五经:
你若听从你神的诫命,耶和华就必使你作头不作尾;你必只在上不在下。(申命记28:13)
“使(你)作头”表示使(人)变得属灵和聪明,由此从世界之光提升到天堂之光;“使(你)作尾”表示使(人)变得感官和愚蠢,以至于不仰望天堂,只注视世界;故经上说“你必只在上不在下”,“在上”表示被主提升,以至于仰望天堂,“在下”表示不被主提升,而是被自我提升,人凭自我只注视世界。当人处于生活的良善,由此处于教义的真理时,属于他的思维和情感的心智内层就被主提升到天堂;但当他处于生活的邪恶,由此处于虚假时,他的低层事物就向下看,因而只注视他的身体和诸如世界上的那类事物,从而注视地狱。人就这样脱去了他真正的人性,披上兽性,因为兽向下看,只注视诸如它们在世界上和地上所遇到的那类事物。被主提升到天堂之光是人的内层向主的一种实际提升;下陷或降低到诸如在眼睛之下和之外的那类事物,则是内层的一种实际下陷和降低,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灵的一切思维就都沉浸于终端感官层。
摩西五经:
在你中间寄居的,上升高过你,高而又高,你必下降,低而又低。他必借给你,你却不能借给他;他必作头,你必作尾。(申命记28:43, 44)
这些话必须也这样来理解。“作头”表示是属灵和聪明的,“作尾”表示是感官和愚蠢的;因此,经上补充说“他必借给你,你却不能借给他”,这句话表示他可以教导你真理,但你却不可以教导他。
以赛亚书:
对他说,你要谨慎安静;不要害怕,不要因利汛和利玛利的儿子亚兰所发的烈怒,以及冒烟的燃木的两条尾巴而心里胆怯。(以赛亚书7:4)
“利汛和亚兰”表示扭曲的理性层,以色列王“利玛利的儿子”,也叫“以法莲”,表示扭曲的理解力或智力;“以色列王”和“以法莲”表示在圣言方面的理解力或智力;“利汛和亚兰”表示在知识(或科学)方面的理性层,因为人若要拥有对圣言的理解,就必须拥有一个理性层。当这两者被扭曲时,它们只向下注视大地,向外注视世界,如处于邪恶之虚假的感官人所行的那样;因此,他们被称为“尾巴”。“冒烟的燃木”表示对虚假的欲望,以及由此而来的对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愤怒。
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伸出手来捉住蛇的尾巴。他就伸出手来,捉住它,它在他手中变成杖。(出埃及记4:4)
此处“尾巴”也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层的终端(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951–6955节)。由于“尾巴”表示聪明和智慧的终端,也就是感官知识(或科学),并且祭祀的一切过程或细节都表示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或说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所以经上吩咐,他们要取下靠近背部脊骨处的尾巴,把它与那里所提到的其它部位一起献祭(利未记3:9; 8:25; 9:19; 出埃及记29:22)。燔祭和祭物表示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或说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也就是教会的内在,敬拜由这些事物构成(参看《属天的奥秘》,2180, 2805, 2807, 3830, 3519, 6905, 8936节)。由于“尾巴”表示感官知识或科学,当这些知识或科学与属灵的内层事物分离,也就是说,不与内层事物一起向内向上看,而是向外向下看时,“尾巴”表示被知识或科学确认的虚假,所以在启示录接下来的部分,就是论述来自这个源头的虚假的地方,经上说:
在异象中所看到的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来伤害。(启示录9:19)
后来:
那龙用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3, 4)
关于这些事物,可参看下面的解释。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