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57

557.启9:9.“

557.启9:9.“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表示他们为了争战而给自己束上的说服,属灵的理性人或理性的属灵人的真理无法战胜这些说服。这从“胸甲”的含义清楚可知,“胸甲”(或铠甲)是指在争战中对邪恶和虚假的抵御,但在此是指邪恶和虚假对良善和真理的抵御,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反对真理的邪恶之虚假的人。此处“胸甲”表示说服,因为此处所描述的处于邪恶之虚假的感官人不是出于推理与真理争战;事实上,他们看不见真理,只看见虚假,因而处于这样的说服,即:虚假是真理,所以他们只出于虚假的说服争战;对他们来说,这种说服具有这种性质:属灵-理性人所提出的真理无济于事,因为它们就像剑从胸甲或铠甲那里一样被击退。因此,“像铁甲的胸甲”表示真理无法战胜的说服。感官人身上的这种说服如此令人迷恋和窒息,以至于属灵-理性人无法战胜它(可参看AE 544, 549, 556a节)。此外,胸甲或铠甲遮盖被称为胸部或胸腔的身体部位,这个部位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一切情感都包含在与话语一起从胸部出来的语气中。但那些在此由“蝗虫”所表示的人是诸如处于虚假的那种感官人,他们只有自我之爱的情感。这种情感充满自信,也充满说服,即:他们的虚假是真理;由于这种情感就在与话语一起从胸部出来的语气中,所以蝗虫以像铁甲那样的胸甲出现。此外,“铁”表示终端中的真理,同样表示那里的虚假,同时表示坚硬的东西;他们所拥有的说服力使虚假如此坚硬,以至于反对它的真理反弹回来,就好像它们毫无意义,或无济于事。由于出于自信处于虚假的感官人的说服具有这种性质,并且对灵人来说如此强大,以至于窒息并熄灭在灵人界与他们交谈的其他灵人的理性,所以它在灵人界被严厉禁止;那些使用它的人被送到灵人当中,在那里,他们被来自其他灵人的更强烈的说服骚扰,甚至到了昏厥的地步,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他们停止为止。

由于胸甲或铠甲在战争中使用,披上它们表示为战争做好准备,从而作战,所以在圣言中,经上说那些准备投入战斗的人披上铠甲,或贯甲。因此,在耶利米书:

你们马兵要装备马匹,并骑上;顶盔站立,磨枪贯甲。(耶利米书46:4)

这些话不是指一支军队与另一支军队的争战,而是指属灵-理性人与出于被错误应用的知识或科学而与真理和良善交战的属世人的争战。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巴比伦王所击打的埃及王法老的军队,“埃及王法老”就表示这样一个属世人,在幼发拉底河附近的“巴比伦王”表示属灵-理性人,所以“你们马兵要装备马匹,并骑上;顶盔站立,磨枪贯甲”表示诸如涉及属灵-理性人与处于虚假的属世人的争战的那类事物;“马”表示理解力的事物,套马的“战车”表示那些属于教义的事物;“马兵”表示聪明,“(头)盔”表示属于推理的事物,“枪”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铠)甲”表示在争战和抵抗中的能力或力气和力量。“铠甲”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它围住胸部,而一切争战和抵抗的力量都通过手臂来自胸部。

同一先知书:

要让他拉弓射巴比伦,让拉弓的射箭,贯甲挺身射她。(耶利米书51:3)

此处“(铠)甲”也表示争战和抵抗的能力。以赛亚书:

祂穿上公义为铠甲,将拯救的头盔戴在头上。(以赛亚书59:17)

这些话论述主,以及祂对众地狱的征服;“为铠甲的公义”表示将信徒从地狱中救出来的热情和拯救人类的神性之爱;由于主正是出于神性之爱的热情和由此而来的能力而争战并得胜,所以祂的公义被称为“铠甲”;而“拯救的头盔”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通过神性真理而有拯救;“头盔”与头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头盔戴在头上;“头”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智慧,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揭秘启示录 #779

779.由于此处所提

779.由于此处所提及的“油”是敬拜的圣物之一,表示属天的良善,故此处有必要说一说“膏油”,古人经常使用膏油,以色列人后来也被吩咐用膏油。古时,他们用油膏立作柱子或雕像的石头(参看创世记28:18,19,22),还膏战争武器,如大小盾牌(撒母耳记下1:21;以赛亚书21:5)。经上吩咐他们要预备圣膏油,用来膏教会的一切圣物;还用来膏抹坛和坛上的一切器皿,以及会幕和其中一切事物(出埃及记30:22-33; 40:9-11;利未记8:10-12;民数记7:1)。他们用油膏那些要履行祭司职分的人及其衣服(出埃及记29:7,29; 30:30; 40:13-15;利未记8:12;诗篇133:1-3);还用油膏先知(列王纪上19:15,16);又用来膏君王,君王因此被称为“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10:1; 15:1; 16:3, 6, 12-13; 24:6, 10; 26:9, 11, 16, 23;撒母耳记下1:16; 2:4, 7; 5:17; 19:21;列王纪上1:34-35; 19:15,16;列王纪下9:3; 11:12; 23:30;耶利米哀歌4:20;哈巴谷书3:13;诗篇2:2, 6; 20:6; 28:8; 45:7; 84:9; 89:20, 38, 51; 132:17)。
经上之所以吩咐用圣膏油来膏抹,是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并且代表主,而主的人身是真正而独一的“耶和华的受膏者”,但不是以“油”来膏的,而是以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本身来膏的;所以,祂在旧约还被称为“弥赛亚”,而在新约则被称为“基督”(约翰福音1:41; 4:25);“弥赛亚”和“基督”表示受膏者。正因如此,祭司、君王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要膏抹,膏抹之后就被视为神圣;不是说他们本身是神圣的,而是因为他们因被膏代表主的神性人身。因此,伤害君王就是亵圣,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24:6, 10; 26:9;撒母耳记下1:16; 19:21)。
此外,膏抹自己或他人以证明心里的快乐和善良,是一个公认的习俗;但不是用圣膏油,而是用普通的油,或某种其它贵重的油(马太福音6:17;马可福音6:13;路加福音7:46;以赛亚书61:3;阿摩司书6:6;弥迦书6:15;诗篇92:10; 104:15;但以理书10:3;申命记28:40)。他们不可用圣膏油膏抹自己或他人(出埃及记3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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