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4.“脸面好像人的脸面”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这从“脸面”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脸面”是指心智和情感的内层(对此,参看AE 412节);“人”是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而是指聪明和智慧(对此,参看AE 280节)。由于脸是人的内层的样式,所以它们与人自己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但在此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情感,因而有聪明和智慧,因为经上论到蝗虫说,它们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
蝗虫看上去具有这样的脸,是由于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由“蝗虫”表示的感官人所拥有的强烈说服力;这种说服力本身就呈现出这种表象,但只在他们自己和也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其他人面前如此呈现,在天堂天使面前则不然。原因在于,天使处于天堂之光,凡他们所看到的,都是从这光看到的;天堂之光因是神性真理,故会驱散源于说服力的一切想象之物。感官人之所以觉得自己是这样,是因为他们说服自己相信,他们比其他人更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尽管他们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事实上,他们不能从天堂内在地看待任何事物,只能从世界外在地看待;那些只从世界来看的人只从一种虚幻之光来看,他们因这光而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聪明、更智慧,却不知道什么是聪明和智慧,或它们来自何处。他们出于这种说服性信仰相信,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此,这由“蝗虫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来表示。
不过,这些事必须通过灵界的经历来说明。就脸和身体的其它部分而言,天堂里的所有人都是人,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而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本身就是形式上的一个人,因为这情感来自主,唯独主是人,还因为整个天堂从祂那里合成人的形式;正因如此,天使是他们自己的情感的形式,这些情感也表现在他们脸上。《天堂与地狱》(59–102节)一书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但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外在和感官的,因为他们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而他们也觉得自己是人,甚至就脸而言也是人,但仅在他们自己人当中是这样;可当在天堂之光中被观之时,他们看起来就像怪物,长着可怕的脸,有时没有脸,只有像头发一样的某种东西,或长着一副可怕的格栅状牙齿,有时脸色煞白,就像死了一样,其中没有任何活的人性官能;事实上,他们就是有属灵的死亡在里面的仇恨、报复和残忍的形式,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生命的对立面。在他们自己当中,他们看上去长着像人一样的脸,这是由于幻想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关于这些表象,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53节)。
865.启20:11.“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表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完全被驱散,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在照文字依次解释这些事之前,有必要预先说明此处所论述的普遍审判。自主在世,就是祂亲身实施最后审判之时起,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却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看似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被允许比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中的其他人停留时间更长,最后被允许在灵人界为自己建造固定居所,还被允许通过滥用对应和幻想为自己仿造天堂,他们也确实仿造了大量天堂。但是,当这些(伪天堂)急剧增加,甚至到了拦阻高层天堂和地上世人之间的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的地步时,主就施行最后的审判,驱散这些假想的天堂。这事是以这种方式成就的:他们藉以伪装成基督徒的外在事物被夺去,他们为魔鬼所在的内在事物被打开;然后他们看上去便如他们本来的样子(即里表一致),那些看上去是魔鬼的,各自照着其生活的邪恶被投入地狱;这事在1757年完成。关于这次普遍审判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和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这两本小册子。
现予以解释:“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表示主所施行的普遍审判。“宝座”表示天堂,以及审判(229节);“坐在宝座上面的”表示主(808节结尾)。宝座之所以显为“白色”,是因为审判是通过神性真理来施行的,而“白色”论及真理(167,379节)。宝座之所以显为“大”,是因为审判也通过神性良善来施行,而“大”论及良善(656,663节)。“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表示他们为自己所造的那些天堂(如刚才所述),连同他们的领地都被驱散;因为灵界和自然界一样,也有陆地(参看260,331节);但那里的陆地,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具有一个属灵的源头。“再无可见之处了”表示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就这样被驱散了,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表示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完全被驱散,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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