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4.“脸面好像人的脸面”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这从“脸面”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脸面”是指心智和情感的内层(对此,参看AE 412节);“人”是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而是指聪明和智慧(对此,参看AE 280节)。由于脸是人的内层的样式,所以它们与人自己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但在此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情感,因而有聪明和智慧,因为经上论到蝗虫说,它们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
蝗虫看上去具有这样的脸,是由于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由“蝗虫”表示的感官人所拥有的强烈说服力;这种说服力本身就呈现出这种表象,但只在他们自己和也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其他人面前如此呈现,在天堂天使面前则不然。原因在于,天使处于天堂之光,凡他们所看到的,都是从这光看到的;天堂之光因是神性真理,故会驱散源于说服力的一切想象之物。感官人之所以觉得自己是这样,是因为他们说服自己相信,他们比其他人更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尽管他们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事实上,他们不能从天堂内在地看待任何事物,只能从世界外在地看待;那些只从世界来看的人只从一种虚幻之光来看,他们因这光而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聪明、更智慧,却不知道什么是聪明和智慧,或它们来自何处。他们出于这种说服性信仰相信,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此,这由“蝗虫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来表示。
不过,这些事必须通过灵界的经历来说明。就脸和身体的其它部分而言,天堂里的所有人都是人,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而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本身就是形式上的一个人,因为这情感来自主,唯独主是人,还因为整个天堂从祂那里合成人的形式;正因如此,天使是他们自己的情感的形式,这些情感也表现在他们脸上。《天堂与地狱》(59–102节)一书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但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外在和感官的,因为他们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而他们也觉得自己是人,甚至就脸而言也是人,但仅在他们自己人当中是这样;可当在天堂之光中被观之时,他们看起来就像怪物,长着可怕的脸,有时没有脸,只有像头发一样的某种东西,或长着一副可怕的格栅状牙齿,有时脸色煞白,就像死了一样,其中没有任何活的人性官能;事实上,他们就是有属灵的死亡在里面的仇恨、报复和残忍的形式,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生命的对立面。在他们自己当中,他们看上去长着像人一样的脸,这是由于幻想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关于这些表象,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53节)。
780.为了不断与我同在,主向我揭示了祂圣言的灵义,灵义上的神性真理就在自己的光中;祂不断以这光同在。因为主只通过灵义存在于圣言中;祂通过灵义之光进入字义的模糊或阴影;这就像当白天阳光穿过中间的云层时发生的情形。前面(TCR 776节)说明,圣言的字义就像云,灵义就是荣耀,主自己是光所来自的太阳,因此主就是圣言。主降临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表示在自己光中的神性真理,圣言的灵义就在这光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在沙漠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 5)
又: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照耀你。(以赛亚书60:1至末尾)
又: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48:11)
又:
你的光必暴发如破晓;耶和华的荣耀必招聚你。(以赛亚书58:8)
民数记:
全地都要充满耶和华的荣耀。(民数记14:21; 以赛亚书6:1-3; 46:18)
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 4, 9, 14)
诗篇: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19:1)
启示录:
神的荣耀光照圣耶路撒冷,她的羔羊是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 2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荣耀”表示在其完全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堂,一切壮丽的事物都来自从主发出的光,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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