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4.“脸面好像人的脸面”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这从“脸面”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脸面”是指心智和情感的内层(对此,参看AE 412节);“人”是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而是指聪明和智慧(对此,参看AE 280节)。由于脸是人的内层的样式,所以它们与人自己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但在此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情感,因而有聪明和智慧,因为经上论到蝗虫说,它们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
蝗虫看上去具有这样的脸,是由于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由“蝗虫”表示的感官人所拥有的强烈说服力;这种说服力本身就呈现出这种表象,但只在他们自己和也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其他人面前如此呈现,在天堂天使面前则不然。原因在于,天使处于天堂之光,凡他们所看到的,都是从这光看到的;天堂之光因是神性真理,故会驱散源于说服力的一切想象之物。感官人之所以觉得自己是这样,是因为他们说服自己相信,他们比其他人更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尽管他们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事实上,他们不能从天堂内在地看待任何事物,只能从世界外在地看待;那些只从世界来看的人只从一种虚幻之光来看,他们因这光而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聪明、更智慧,却不知道什么是聪明和智慧,或它们来自何处。他们出于这种说服性信仰相信,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此,这由“蝗虫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来表示。
不过,这些事必须通过灵界的经历来说明。就脸和身体的其它部分而言,天堂里的所有人都是人,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而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本身就是形式上的一个人,因为这情感来自主,唯独主是人,还因为整个天堂从祂那里合成人的形式;正因如此,天使是他们自己的情感的形式,这些情感也表现在他们脸上。《天堂与地狱》(59–102节)一书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但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外在和感官的,因为他们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而他们也觉得自己是人,甚至就脸而言也是人,但仅在他们自己人当中是这样;可当在天堂之光中被观之时,他们看起来就像怪物,长着可怕的脸,有时没有脸,只有像头发一样的某种东西,或长着一副可怕的格栅状牙齿,有时脸色煞白,就像死了一样,其中没有任何活的人性官能;事实上,他们就是有属灵的死亡在里面的仇恨、报复和残忍的形式,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生命的对立面。在他们自己当中,他们看上去长着像人一样的脸,这是由于幻想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关于这些表象,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53节)。
62.必须记住的是,对对立物的感知不同于对相关物的感知,因为对立物是在外面的事物,并反对在里面的事物。当一个事物完全不复存在,努力反对它的另一个事物产生时,一种对立就出现了,如当一个轮子反对另一个轮子,或一股水流反对另一股水流时。但相关物属于对许多各种不同的部分按和谐一致的秩序所进行的排列,就像女王项链或胸饰上各种颜色的宝石,或像花环中排列的赏心悦目的五彩花朵。因此,对立双方的每一方都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良善那一方包含彼此相关的事,邪恶那一方也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真理那一方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虚假那一方也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彼此相关的事物既存在于天堂,也存在于地狱,但地狱里彼此相关的事物都与天堂里彼此相关的事物对立。由于神出于祂所在的秩序感知、看到和意识到天堂里的一切相关物,并由此感知、看到和意识到地狱里一切对立的相关物(这从刚才所说的可推知),所以很明显,神在地狱和天堂都是全知,对世人也是全知。因此,祂出于祂所处的,本质上就是祂自己的良善和真理来感知、看到和意识到他们的邪恶和虚假。因为我们读到:
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地狱下榻,你也在那里。(诗篇139:8)
阿摩司书:
他们虽然挖透地狱,我的手必从那里把他们揪出来。(阿摩司书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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