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4.“脸面好像人的脸面”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这从“脸面”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脸面”是指心智和情感的内层(对此,参看AE 412节);“人”是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而是指聪明和智慧(对此,参看AE 280节)。由于脸是人的内层的样式,所以它们与人自己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但在此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情感,因而有聪明和智慧,因为经上论到蝗虫说,它们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
蝗虫看上去具有这样的脸,是由于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由“蝗虫”表示的感官人所拥有的强烈说服力;这种说服力本身就呈现出这种表象,但只在他们自己和也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其他人面前如此呈现,在天堂天使面前则不然。原因在于,天使处于天堂之光,凡他们所看到的,都是从这光看到的;天堂之光因是神性真理,故会驱散源于说服力的一切想象之物。感官人之所以觉得自己是这样,是因为他们说服自己相信,他们比其他人更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尽管他们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事实上,他们不能从天堂内在地看待任何事物,只能从世界外在地看待;那些只从世界来看的人只从一种虚幻之光来看,他们因这光而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聪明、更智慧,却不知道什么是聪明和智慧,或它们来自何处。他们出于这种说服性信仰相信,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此,这由“蝗虫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来表示。
不过,这些事必须通过灵界的经历来说明。就脸和身体的其它部分而言,天堂里的所有人都是人,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而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本身就是形式上的一个人,因为这情感来自主,唯独主是人,还因为整个天堂从祂那里合成人的形式;正因如此,天使是他们自己的情感的形式,这些情感也表现在他们脸上。《天堂与地狱》(59–102节)一书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但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外在和感官的,因为他们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而他们也觉得自己是人,甚至就脸而言也是人,但仅在他们自己人当中是这样;可当在天堂之光中被观之时,他们看起来就像怪物,长着可怕的脸,有时没有脸,只有像头发一样的某种东西,或长着一副可怕的格栅状牙齿,有时脸色煞白,就像死了一样,其中没有任何活的人性官能;事实上,他们就是有属灵的死亡在里面的仇恨、报复和残忍的形式,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生命的对立面。在他们自己当中,他们看上去长着像人一样的脸,这是由于幻想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关于这些表象,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53节)。
530.那么问题是,人应当如何悔改?答案是,实实在在或实际(悔改);也就是说,必须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向主祷告,开始新的生活。前几节(TCR 525-527节)已经说明,没有省察或自我反省,悔改是不可能的。但除非让一个人可以认识到自己的罪,否则省察有什么用呢?除非让他可以承认这些罪在他里面,否则他为什么要认识自己的罪呢?除非让人可以在主面前认罪,祈求帮助,然后开始新的生活,这才是所寻求的目的,否则这三件事有什么用呢?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悔改。
每个人在度过了生命的早期阶段,变得越来越独立,最终达到自我控制或责任的状态,并行使自己的理性后,都可以知道,这就是他所遵循的过程。这一点从洗礼仪式明显看出来,洗礼的洗是指重生;因为在洗礼的过程中,代父母会代表孩子承诺,他将弃绝魔鬼及其一切作为。这一点从圣餐也明显看出来,因为在能配得上靠近圣餐之前,所有人都预先被告诫,他们必须悔改自己的罪,转向神,并开始新的生活。这一点从十诫或所有基督徒手中的教理问答进一步看出来,因为十诫中有六条诫命只吩咐了人不可作恶。除非邪恶通过悔改被移除,否则人不能爱邻舍,更不能爱神;然而,一切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圣言,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都悬挂在这两条诫命上(马太福音22:40)。
如果定期实践悔改,尤其是每当一个人预备自己参加圣餐礼时实践悔改,那么只要他后来放弃他在自己身上发现的一种或另一种罪,这就足以使他的悔改成为现实。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为那时他从属世的开始变成属灵的,并从主那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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