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2.启9:7.“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表示当人变得感官化时,他就像出于对真理的理解那样来推理。这从“蝗虫”和“预备出战的马”的含义清楚可知:“蝗虫”是指通过来自地狱的虚假而变得感官化的教会之人(对此,参看AE 543节);“预备出战的马”是指推理,在此是指好像出于对真理的理解(推理),因为经上说,它们“好像”马。“马”表示理解(参看AE 355, 364节),一切理解都属于真理。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争战,也就是虚假与真理,并真理与虚假的争战,所以“预备出战的马”表示推理,在此表示好像出于对真理的理解(推理),属灵的争战通过推理发生。接下来直到9:12,论述的是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感官人,即他在理解力和意愿方面的品质;他由“蝗虫”,以及它们的各种表象来描述。因为在灵界,人的一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都由地上的各种走兽,以及飞鸟来代表,它们以对应的形式呈现于视野。那里根据走兽所来自的灵人的情感来代表的走兽看似我们世界上的走兽,但有时具有连续的变化和多样性,接近由不同的走兽构成的形式;此外,它们头上和身体也披挂和装饰着各种装饰物或象征物。我经常看见这些事物,那些被代表之人的情感和倾向的品质由此向我显明。由于在灵界,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由走兽和飞鸟来代表,所以在圣言中,“走兽和飞鸟”具有相似的含义。
前面(AE 543节)说明,“蝗虫”代表,因而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感官人。此处以蝗虫的各种形式和各种装饰描述了这些人具有何种品质,如:它们就像预备出战的马;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它们有胸甲,以及其它各种事物。所有这些事物都是诸如存在于灵界的那类代表,对应于来自邪恶的虚假和感官人的说服力。然而,若没有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意味着什么,也没有人能知道感官人及其说服力的品质。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感官人之所以就像出于对真理的理解那样推理,是因为他处于这样的说服之中: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只要他处于这种说服,就不能理性、理智地看到任何事物;相反,凡他说服自己所相信的,他都认为是最高理性和最卓越理解的标志。因为他的理性和理智都关闭了,他由此对他所思考和谈论的那些东西处于一种说服性信仰。感官人推理起来又敏锐又快捷,因为他的思维如此接近他的言语,以至于几乎就在其中,还因为他将一切聪明都置于仅出于记忆谈论(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95—196, 5700, 10236节)。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一切都成就了;如在以下经文;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 18)
路加福音: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那书,找到一处写着,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膏了我;祂差遣我去传消息给贫穷的人,医治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宣告自由,瞎眼的得看见,受伤的得自由,宣告主的悦纳之年。然后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约翰福音:
这是要应验经文,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又: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文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又:
这要应验祂所说过的话,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把你的剑收回原处。若是这样,经上有关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文。(马太福音26:52, 54, 56)
马可福音: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文。(马可福音14:21, 49)
又:
这就应验了经文,说,祂算为和不法的人同列。(马可福音15:28; 路加福音22:37)
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经文,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又: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现在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应验经文。(约翰福音19:28)
又:
因此,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又: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文,祂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另有一段经文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 37)
主在离开前还以这些话来教导门徒,整部圣言都是指着祂写的,祂降世是为了应验它:
耶稣对他们说,愚蠢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开始,所有经文论到祂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解释了。(路加福音24:25-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书和诗篇上所记关于我的一切事,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1, 45)
主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甚至直到最微小的细节,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过去了,一点一画也决不能从律法上过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清楚看出,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不是指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指应验了圣言的一切。“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30, 37;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段经文,和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一样,“律法”都是指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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