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51

551.“愿意死,死

551.“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却是徒劳。这从“死”和“死却逃避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死”在此是指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死却逃避他们”是指他们不能摧毁,因而他们的渴望是徒劳的。“死”在此表示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前面的“死”表示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因为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理解力的生命是理解真理的官能,意愿的生命是感知良善的官能;因此,“死”表示这一种或那一种生命的丧失。在第一个例子中,“死”表示理解真理的官能的丧失,在第二个例子中,表示感知良善的官能的丧失,因为前文论述了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 288b, 484节)。这清楚表明,“死”在此表示剥夺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为何经上用了两种几乎相同的表达方式,又为何“要求死”论及那些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愿意死”论及那些属于意愿的事物。由于适合人的属灵生命由这两种官能构成,所以这句话也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灵生命。此外,感知良善的官能和理解真理的官能一样,也被赐给了每个人,因为真理爱良善,良善爱真理;因此,它们不断渴望结合,并且像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结合。当它们结合时,理解力出于对思考真理的情感而思考真理,然后理解力也看到真理,意愿则感知到它。出于意愿的情感感知真理就是感知良善,因为当人意愿真理,或受它影响时,也就是说,当他爱真理时,真理就变成良善;因此,凡被爱的,都被称为良善。

揭秘启示录 #414

414.“白昼的三分

414.“白昼的三分之一部分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表他们里面不再有任何来自圣言、服务于教义和生活的属灵真理和属世真理。“白昼没有光”表示没有来自太阳的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没有来自月亮和星辰的光。“光”总体上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太阳的光”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月亮和星辰的光”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二者皆来自圣言。就圣言的属灵之义而言,神性真理如同白天的日光;就圣言的属世之义而言,则如同夜间月亮和星辰的光。圣言的属灵之义也流入它的属世之义,正如太阳及其光流入月亮,月亮则间接反射阳光。圣言的属灵之义以同样的方式光照世人,哪怕那些以属世之义来阅读圣言时,对此毫不知情的人;不过,它启示属灵人,犹如阳光照进眼睛;启示属世人,则犹如月光和星光照进眼睛。人皆照着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同时照着藉以开启他的理性功能的纯正真理而被启示。
在以下经文中,“昼”与“夜”所表相同: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体管昼,小光体管夜,又造众星。神还把这些光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9)
耶和华造了大光体,日头管白昼,又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7-9)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你已预备亮光和日头。(诗篇74:16)
耶和华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律,黑夜发亮。(耶利米书31:35)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日的约、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就必失效;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我也将弃绝雅各的种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25,26)
引用这些经文,是叫人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两种光变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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