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0.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这从“在那些日子”、“要求死”和“决不得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那些日子”是指那时,即当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或从理性变得感官时;“要求死”是指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决不得死”是指不能摧毁。“要求死”在此表示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随之而来的结果;经上说“蝗虫惟独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后来说“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但就连这些人也不可以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可参看AE 546—547节)。由此可知,他们所要求和渴望的“死”表示对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的剥夺,因为剥夺这些就是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死”所表示的,正是这种生命的丧失。他们渴望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的两种官能,是因为感官人出于他们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说服,并不想理解真理或感知良善;事实上,他们以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因而以出于虚假的享受思考,出于邪恶的享受意愿为快乐,从而转身离开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是对立面;有些人因这些真理和良善而变得悲伤,有些人对它们感到恶心,有些人愤怒地弃绝它们,各人照着他说服自己相信的虚假的质和量而如此行。总之,这样一个感官人不允许来自理解力、反对他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理性思考进入;因此,他不想理解,并变得理性,尽管他能变得理性,因为他是一个人。因此,这就是“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所表示的。
52.“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主凭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驱散虚假。圣言经常提及“剑”、“刀”和“长剑”,它们无非是指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相反的意义上,则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战争”表属灵的战争,也就是真理攻击虚假和虚假攻击真理的战争;因此“战争武器”就表示诸如属灵战争中所使用的那类事物。显然,此处“剑”表示主驱散虚假,因为是所看到的这剑是“从祂口中出来”的。从主口中出来就是从圣言出来,因为圣言是主亲口说的。由于圣言需藉教义来理解,因此“剑”也表教义。它之所以被称为“两刃的利剑”,是因为它能刺透内心和灵魂。
为说明“剑”在此表示主藉圣言驱散虚假,特引用一些提及刀剑的经文:
有刀剑临到巴比伦,她的首领与智慧人;有刀剑临到矜夸的人,他们就成为愚昧;有刀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有刀剑临到她的马匹、战车;有刀剑临到她的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必干涸。(耶利米书50:35-38)
这些话是指着巴比伦说的,“巴比伦”表示那些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人,因此成为愚昧的“矜夸的人”和刀剑所临到的马匹并战车,以及被抢夺的“宝物”,就表示其教义的虚假。干旱临到、它们就必干涸的“众水”表示真理(参看50节)。
你要预言说,一把磨利发亮的剑,磨利为要大行杀戮;要第三次使这剑;刺透的剑;大大刺透、刺入内部的剑,好叫跌倒的事加增。(以西结书21:9-20)
此处“剑”也表示教会中真理的荒废。
耶和华用剑向凡有血肉的行判罚,被耶和华刺死的必多。(以赛亚书66:16)
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那些因虚假灭亡的人就被称为“被耶和华刺死的”。
灭命的都来到旷野中一切高岗上;耶和华的剑,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尽行杀灭。(耶利米书12:12)
因为旷野的剑,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才得粮食。(耶利米哀歌5:9)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撒迦利亚书11:17)
临到牧人右眼的“剑”是指他所理解的虚假。
世人性如烈火,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看哪,他们口中喷吐恶言;嘴里有剑。(诗篇59:7)
他们磨舌如剑,发出苦毒的言语。(诗篇64:3)
其它地方的剑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13:13, 15; 21:14-15; 27:1; 31:7-8),耶利米书(2:30; 5:12; 11:22; 14:13-18),以西结书(7:15; 32:10-12)。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以下经文中所说的“剑”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祂来不是把和平,而是把剑带到地上。(马太福音10:34)
耶稣说,没有钱囊和口袋的,卖衣服买剑。门徒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剑。祂对他们说,够了。(路加福音22:36, 38)
凡持剑的,必死在剑下。(马太福音26:51-52)
论到时代的末了,耶稣说:
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众民族当中,最后耶路撒冷要被践踏。(路加福音21:24)
“时代的末了”是指教会的末期;“剑”是指毁灭真理的虚假;“众民族”是指众邪恶;被践踏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因此很明显,“从人子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藉圣言驱散。以下启示录经文所表相同:
又有一把大剑赐给那骑红马的。(启示录6:4)
有利剑从骑白马者的口中出来,祂用这剑击杀列族。其余的被骑白马者的剑杀了。(启示录19:15, 21)
“骑白马者”表示圣言方面的主,这在13和16节经文说得很清楚。诗篇中的“剑”所表相同:
大能者啊,愿你的大腿边佩剑。乘驾真理之道。你的箭锋利。(诗篇45:3-5)
这论及主。另有:
愿圣民高兴,愿他们口中的剑在手里。(诗篇149:5-6)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口如利剑。(以赛亚书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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